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斗殴受害人判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社会上很多暴力事件,当事人可能并不想用暴力解决问题,但是三杯酒下肚,可能就一时冲动,愈演愈烈,聚众斗殴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有的可能也只是单方面的受到伤害,此时可能就认为只有自己受伤,就是对方的错误,只有对方需要受到处罚,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聚众斗殴并不是以谁受到伤害来判定谁应该受到处罚,只要是参加了聚众斗殴的人,就一定要接受处罚。即会被判刑。聚众斗殴在刑罚中对于的罪行就是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报复他人、争霸、争夺权力等不正当的目的,采取拉帮结派的打架等斗殴方式,并破坏了公共秩序的行为。但是聚众斗殴一般会分为主要分子或者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者。虽然刑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对于他们的量刑是会有不同的。但是有一些情形,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是多次聚众斗殴的,很多人对于打架斗殴屡教不改,此时就应严厉处罚。还有一种人数多、规模大,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这点相信大家比较熟悉,因为很多关于描述黑社会的港片中都有这种场景。还有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一些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是打架斗殴的主要发生地点,如果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话,就会被加重量刑。还有就是持械斗殴需要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还有一些特别的情况,打架斗殴是很容易给他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此时就需按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即故意伤害罪,有明确的刑罚规定。至人重伤严重残疾或者死亡的,会处十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别人的财产有罪吗?
      故意伤害别人的财产有罪吗? 一、故意伤害别人的财产有罪吗? 肯定是有罪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涉嫌诈骗拘留多久可以判刑
      诈骗拘留多久可以判刑刑事拘留一般不得超过14天,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捕不超过7天,最长37天。也就是在37天内必须做出一个变更或者是解除强制措施的一个决定,如果被批捕了,批捕之后侦查期一般是两个月的时间,随后案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也...


·怎样预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若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的话,则此时不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而会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践中,使用信用卡的人比较多,但可能自己不小心就会涉嫌构成此罪,那么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该怎样预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分析解答。 一、怎样预防构成信用...


·聚众斗殴自首能判缓刑吗?
      聚众斗殴自首能判缓刑吗?从司法实践来看,聚众斗殴构成自首情节争取缓刑的机会还是比较大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


·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
      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的方式分为一下四种具体类型:第一,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第二,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而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


·诽谤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诽谤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


·哪些情况可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可不负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


·信用卡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广泛应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也日益猖獗,按照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金额达到一万元,三个月未还的,就构成诈骗,信用卡诈骗作为一种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既遂和未遂的认定非常关键,因为这个直接影响到后期的量刑,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


·因证据不足够退侦两次刑事诉讼法这后会怎么处理?
      因证据不足够退侦两次刑事诉讼法这后会怎么处理检察院两次退侦之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危险犯吗?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危险犯吗? 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危险犯吗? 根据刑法第330条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也就是说,该罪不仅处罚结果犯,也处罚危险犯;不仅处罚故意的危险犯。 二、关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拒绝执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