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能判决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能判决吗?
  
  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1)二次起诉一般属于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
  
  (2)考虑到是被告不出庭应诉,判离的几率是很大的,或者说只要没有十分特殊的情况,可以肯定会判决离婚的。
  
  若对方不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案件资料,然后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因为系第二次起诉,且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一般会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二、离婚的途径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三、离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
  
  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四、相关法律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打离婚官司时,一般来说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的,因为这关系到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但是,总有一些人在这些重要场合会缺席,那么如果一方在打离婚官司时另一方连续两次都不到庭,并且离婚的事实明确那么法庭是可以直接判决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通知家属吗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通知家属吗不会通知并且检察院公诉科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也不关司法局的任何事,到司法局也不可能了解到任何情况。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


·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深圳作为我国发展中的世界之窗,其发展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各种政策与规定都更新得十分快。其中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与深圳居民更是密切相关,基本是每年都会出台新的规定或是在原有政策上进行变动,它影响着一些家庭在生二胎或是收养孩童等方面的重要决定。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本是件幸福的事,而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离婚。在离婚后男女双方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重新找到自己的幸福。可现实问题是,离婚的人再结婚的,是否还可以再生育?要是可以的话,那么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本文马上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 夫妇一方...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诉自动离婚是i到民政部门登记,或者提起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周口离婚律师收费多少钱?
      周口离婚律师收费多少钱?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4、财产案件。1000000元以下部分 4% 40000元1000001元至500万元部分 2% 80000元50...


·有肝硬化抚养权争夺是否会受到影响?
      有肝硬化抚养权争夺是否会受到影响? 未成年孩子会判给经济条件稳定一方,以利于孩子将来的成长。成年人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法庭会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肝硬化是临床常见的慢性进行性肝病,由一种或多种病因长期或反复作用形成的弥漫性肝损害。在我国大多数为肝炎后肝硬化,少部分为酒精性肝硬化和血吸...


·离婚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
      离婚问题如今已经成了非常火热的问题,给我国离婚问题在逐渐的变多,离婚人数也在逐渐的变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处理纠纷问题,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那离婚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


·彩礼返还的规定有哪些?
      父母养育我们二十余年,总有一天我们会与父母分开居住,也会找到陪伴我们生活的另一半,步入婚姻的殿堂,在此之前,必不可少的一步就是古人的提亲了,男方自然面临彩礼的问题。如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双方婚姻感情破裂后男方有可能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么彩礼返还的规定有哪些?下面请听我们详...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抚养费赡养费的具体实施情况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老有所依幼有所养。这些都是在法律上有所规定的,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每太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那么其实根据《民法典》规定抚养费赡养费的具体条例我们可以很详细的了解这些。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