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在档案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在档案中?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记录进档案。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
  
  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档案也体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情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基本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综上所述,档案是跟随公民一生的文件,里面会记录公民教育、就业等情况。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个人重大事项,一般会被记录到档案中,由单位保管。如果之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解除关系证明,也应该随时记录到个人档案中。等办好离职手续后,单位转移档案关系。
  
  


·一、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工伤期间不能解除合同
      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


·住建部工程质量标准的任务是什么?
       住建部工程质量标准是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有关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出的内容。是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出的意见。住建部工程质量标准的提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各方主体参建的质量行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住建部工程质...


·一、误工费间接损失还是直接损失?
      一、误工费间接损失还是直接损失? 误工费属于直接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积极处理?
      下岗职工是否与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是企业是否减下人来,解决其冗员问题的一个标志,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而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又是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全部利益所在。因此,我们要将劳动关系积极处理,确保社会的稳定。 但是如何积极处理劳动关系呢? 一、充分考虑下岗职工的...


·劳动法规二次入职方面具体有哪些?
      在灵活就业时代,员工离职的情况非常普通。有时候,员工离职后,会因为特殊原因再次回到原工作单位,这时就需要办理二次入职手续。关于二次入职,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只是在劳动法中有侧面反映此类情况的条款。那么劳动法规二次入职方面具体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重点解读下。 一、劳动法二次...


·我国郑州工伤鉴定在哪做
      由于工伤鉴定的性质比较特殊,所以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国家制定的关于工伤鉴定的相关事宜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工伤鉴定不像其他的事情要因地制宜,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就比如说在郑州申请工伤鉴定的话,郑州市范围内的有部分受工伤的职工其实也不清楚,我国郑州工伤鉴定在哪做? 一、我国郑州...


·法律中职工误工费指的是什么?
      法律中职工误工费指的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为了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前提出都会
      为了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前提出都会约定质保金,质保金的目的是为了在由于程质量问题发生损害现象时,能够及时处理,因而质保金有督促承包方按照要求施工的作用,一般来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钱? 一、质保金的主要功能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之前劳动者有权辞职,单位同样也可以辞退员工,而后者就称之为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可能单位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那到底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


·通州劳动仲裁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通州劳动仲裁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一、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很多人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