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找不到人起诉离婚能不能得到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找不到人起诉离婚能不能得到赔偿?
  
  离婚能否赔偿只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在婚内犯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罪状的,如果犯有如上罪状即使在审理当时被告未出席,也是需要赔偿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不存在过错的,双方提出损害赔偿的,法院不支持
  
  二、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离婚一般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上诉离婚。上诉离婚中如果经法院审理其中一方有过错者,会判处该方进行赔偿,就算当事人未出席审理时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过错方,如果没有过错方那么离婚是得不到赔偿的,只能被法院判处离婚。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离婚夫妻在确定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应当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了。而这个抚养费一般也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支付的,那此时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时候。官方可能会采取以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由于离婚的案件属于公民身份关系案件的一种,所以在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时候,是以双方的常住地或者居住地以及户口进行管辖的。下面就由我带领大家一起去看一看,离婚诉讼案件中...


·继子女是否享有继父母死亡抚恤金分配权?怎么分配?
      (一)基本案情 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孙某学(女)与李某军系母子关系。2006年,李某军34岁时,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2019年11月4日,曾某彬去世,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3536元。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


·在我国什么情况不需要抚养费?
      您知道,父母对于孩子是需要履行抚养的义务的,并且这种抚养的义务不会受到夫妻离婚所影响。离婚之后,夫妻仍然需要向孩子按时给付抚养费。这种做法有利于促进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但是,凡事都有例外。那么,在什么情况不需要抚养费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在我国什么情况不需要抚养费 抚养子女...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1、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而不管属于什么类型的婚姻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都不会分割到第三方的财产只会对夫妻双方在事实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利益进行分割。而其中出轨的一方因为有着过错,所以一般会少分或者是以赔偿的形式来进...


·法律上起诉离婚可以直接离么
      离婚代表着两个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而离婚的方式有很多种,如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协议离婚应该是两个人最好的分开方式,而起诉离婚则会让两人由知己变为相互讨厌的人,很多人不清楚起诉离婚的具体情况,那么对于起诉离婚可以直接离么这个问题,以下有详细的分析。 起诉离婚...


·一、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约定?
      一、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约定?离婚过错补偿什么时候给,要依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在起诉离婚时提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按协议的时间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


·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应尽义务
      我们知道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成年并且具有能力的子女,也是对年老的父母有赡养义务的。具体说来,子女对父母有哪些赡养义务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义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


·一、没有结婚证不给抚养费是属于合法的吗?
      一、没有结婚证不给抚养费是属于合法的吗? 不合法; 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孩子,那么便属于非婚生子,根据《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那么抚养费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诉讼离婚财产可私下分配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很容易就财产的分割产生纠纷,因此也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的问题。但是有的人在经过法律程序以后又会想到进行私下解决财产分配的问题,但是诉讼离婚财产可私下分配吗,这个问题想必也是您想问的。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财产分配的问题。 一、诉讼离婚财产可私下分配吗 私下分...


·法院提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法院提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法院提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