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完美不和谐的婚姻有很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完美不和谐的婚姻有很多,同时也有很多破裂的婚姻,因为出轨,因为抛弃,那么,婚姻上如何判断哪一方是错的一方呢?对婚姻上的过错方的认定法律上的规定具体内容为以下四种。婚姻过错方怎么界定1、对跟自己有婚姻关系的一方进行虐待的行为2、对婚姻的另一方展开攻击的,简称家暴的3、处于婚姻关系还偷偷再婚的4、与他人处于婚姻关系还与其他没有婚姻关系的其他人同居,其他人是指我们平常所说的小三,而这种情况实际就是电视上和现实中的出轨啦。因为过错方的一切伤害行为,可以提出离婚,申请法院的辅助,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的判据应根据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达到破裂的状态,若没有严重的破裂情况,法院会对双方进行一个调解,能和好就不离,调解不了的,再给判决书判其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另一方可以申请让过错方给出赔偿,而过错方应无条件服从。那么过错方的赔偿应该按什么比例标准来赔偿呢?其中对对方造成的伤害的赔偿包括对方的精神赔偿和对方的物质赔偿。物质赔偿是指在与对方处于婚姻关系中,将财产分配给小三,而分配给小三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这对对方的财产损失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过错的那一方应对对方进行一定比例标准的赔偿就叫物质损失赔偿。而精神赔偿就是过错方的一种暴力行为,对对方造成一定的危害威胁,也对对方的身心健康没有保障,那么就应该赔偿一切同等的精神赔偿。离婚后过错方可以进行赔偿,对方可接受和不接受,也会将财产进行分割,而过错方对对方的赔偿可以由双方协议,如果过错方不同意,可以借助相关法律进行协助判决。但是目前为止,我国对这种情况的法规赔偿金额比例标准相对不会很高。为什么会有婚姻过错方,主要是因为自己在处于婚姻状态所犯的错由自己承担,一个婚姻因为过错方的错而破裂一桩婚姻,所以对没有错的一方是不用为过错方分担任何一点的,同时也可以向过错方拿取赔偿,只要在有效期限内,没有错的那一方都是可以向过错方拿取相关赔偿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堕胎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并且堕胎在中国是合法的,因此很多时候,堕胎成为了您的选择,但是很多人也以堕胎为理由离婚,那堕胎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吗?除了堕胎问题外,能离婚的理由到底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堕胎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


·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近几年日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增加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费用费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给孩子带来一定的影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费怎么...


·合法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合法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


·老公前妻要抚养费合理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是没有必要联系的,如果男方再婚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时候,这个时候如果男方的前妻来索要抚养费,作为妻子肯定会疑惑老公前妻要抚养费合理吗?您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关于这方面的资料吧,看完您就会知道是否合理了。 一、老公前妻要抚养费合理吗? 1、离婚后,...


·遭受到家庭暴力如何求救
      遭受到家庭暴力如何求救 在当今时代,您依然可以听到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其实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后果严重的话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遭受家庭暴力以后,不知道该如何求救,甚至会选择一些不正当的手法来进行解决。对于家庭暴力其实是有可以解决的办...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


·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到了开庭的时间,则就需要原告方和被告方都能够出庭,这样才能对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也是有利于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的。但实践中,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


·一、法院进行家事审判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进行家事审判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


·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不少人的婚姻都是因为有第三者的插足从而导致破裂的,既然爱情已经没有了,此时很多当事人就会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毕竟是因为有他人的插足让自己离婚的,此时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婚姻法》规定:...


·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
      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怀孕期间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吗
      怀孕期间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但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