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罚,刑法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具体到刑法的第二百一十三条有具体的情形和处罚数额。当然还有《商标法》《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都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假冒注册商标的概念和成立的条件。假冒从字面上就很容易能够理解,就是假装冒充,假冒注册商标,就是冒充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不仅是已实施的行为还包括行为前的预备行为,一般来说,假冒注册商标包括这些行为:(1)没有经过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使用与之相同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的行为,这里注意是同一种商品,意思是在相同使用其商标,使人误解,对于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似的商标,或者是在相似的产品上使用同样的商标或者相似的商标不以假冒商标罪论处,只是商标违法行为;(2)还有一种是对于不同主体的,即销售者,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行为也是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3)对于仿造、擅自制造、销售仿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构成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成立的条件,从犯罪主体而言,可以是一般主体也可以是单位,只要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都会被判处构成本罪。从客体而言,对于侵犯的客体必须是他人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且违反了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如果是行为人没有侵犯其专用的权利,不属于刑法的范围了,对于主观的意图而言,必须是有意而为之的,且是以营利为目的,如果只是过失导致的,是不构成本罪的;构成本罪的客观条件是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前面说的很清楚了。那么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罚、量刑,有这样几种情形:一、对于非法经营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即视为情节严重,前者是在五万元以上好,后者是在三万元以上;二、对于假冒两种以上的情况,数额有一定的变化,五万元变更为三万元以上,三万元变更为二万元以上;三、对于这些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法律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还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也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还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主要是在非法所得的金额上进行判定,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的,非法经营数额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对于共犯的处罚,如果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犯犯罪提供制造、销售、隐匿、运输等行为的,一律视为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的著作权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的著作权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的著作权实际上指的也就是商标权。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权的保护方式如下所述。1、及时注册商标对公司形成和使用的所有商标根据国家商标法及时注册,使其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以保护商标的专用权。在国内进行保护的同时,要注意国际商标注册保...


·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


·商标被抢注还没有初审如何提出异议?
       一、商标被抢注还没有初审如何提出异议? 商标被抢注还没有初审的话,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要注意的是,该诉讼的提出是有意当的时限的,需注意这个时间限制。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


·相似商标是侵权吗
      如果经过原有商标的公司同意,不是侵权,私自的,是违法的,算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一、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合乎法律规定,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应当是按照实际损失或者对方因此获得利益来进行计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权行政管...


·商标侵权认定豁免的情况有哪些?
      商标侵权认定豁免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九...


·办理国际商标续展时间是什么时候?
      办理国际商标续展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复议程序越来越简化,目的就是为了便利当事人,能让个我国公民更快更有效的寻求司法救济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以下是我们的一些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


·故意将其他类别商标抢注有什么法律后果?
      故意将其他类别商标抢注有什么法律后果?《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商标是商品的生产...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应具备哪些?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应具备哪些?受保护的作品种类进行了规定,并明确排除了不保护的对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及相关理论,一般认为,作品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独创性。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作品的定义,要构成作品,就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


·职务作品中的著作权人是谁
      职务作品中的著作权人是谁著作权人依法对著作权享有相应的权利,包括占有、收益、使用、处分。而针对不同的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不同。那么对于职务作品来讲,其著作权人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人是谁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