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婚姻法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阐明,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只要是花在孩子身上的开销,都可以要求对方分担吗?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对生活费而言,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孩子购买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费用、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只要并非生活所必需,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对教育费而言,抚养费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立学校教育费。上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学费,为上更好的公立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以及兴趣素质提高班学费等,不应当属于抚养费。以上两类支出,未经父母双方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支付。孩子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为限。上海婚姻律师  当然,如果孩子发生了大额医疗费用,平时给付的抚养费远远不够支付医疗费的时候,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对方负担医疗费的一半。抚养费具体应当按照什么标准给付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可由父母双方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提供了一个参考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一般是没有直接抚养的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用于其生活读书的一种费用。因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所以在没有实际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往往就要结合父母的经济收入状况。
  
  
  


·返还彩礼有没有比例要求彩礼返还都有比例
      返还彩礼有没有比例要求彩礼返还都有比例,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百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必须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要求条款去写,否则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在离婚时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还会...


·离婚有两个孩子法院怎么判决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
      离婚有两个孩子法院怎么判决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


·一、婚姻法中再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婚姻法中再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婚姻法对二婚财产分配的规定和一婚的规定是一样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俩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孩子问题是婚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处理好孩子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标准的确定也要合理,但是俩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也是一个比较具体的问题,很多朋友并不了解具体的抚养费的标准如何,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说抚养费的有关内容。 一、俩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一、重婚罪只告第三者行吗?
      一、重婚罪只告第三者行吗? 1、你如果只请求追究第三者的重婚罪刑事责任,这样去请求刑事立案也可以。但是你所面临的问题是,在确人第三者构成重婚罪的同时,你配偶也一定已构成重婚罪。此时司法机关会依职权追究你配偶的重婚罪刑事责任;即便司法机关未依职权主动追究,第三者或第三者的家属也极...


·可以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几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
      可以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几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分割财产的情形就是属于物权法上的重大理由。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共有财产的两种情形...


·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
      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不一定都是以判决的形式作出决定。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离婚调解书可不是一般的调解书,需要谨慎对待。那么,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


·一、富豪离婚财产是平分么?
      一、富豪离婚财产是平分么?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是对离婚有过错一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


·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带遗弃罪的离婚书范文
      事实上,一旦男女双方产生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是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的,所以,当一方当事人发生遗弃行为时是可以以遗弃罪来起诉离婚的。这时,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作出裁决。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带遗弃罪的离婚书范文。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