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院批捕的规定:1、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2、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3、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如果查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证据,需要将调查过程以及证据交由检察院进行审理,检察院必须在7天之内做出是否逮捕或者不逮捕的决定,如果进行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会受到羁押逮捕,一般是2个月,如果在逮捕时已经受到行政拘留,那么拘留时间不算入羁押时间。
  
  
  


·设立合伙企业要提交什么文件
      设立合伙企业要提交什么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


·一、交通事故人伤10级伤残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伤10级伤残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10级伤残可以获得正常情形下六个月薪资的赔偿,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送进医院进行了治疗,同时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出来的结果来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弥补相关的损失。有些人的鉴定结果是十级,此时可以获得少量赔偿金。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有好多
      交通事故不仅仅会让人的爱车受损,更多的是给受害人带来伤残,甚至是死亡。如果仅仅是伤残的话就不得不先进行鉴定再来索赔,那么交通事故鉴定是否需要交费呢,如果需要的话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多少,这部分费用能否向肇事者索赔,在索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时应注意什么?您看看下文就会清楚了。 一...


·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驾驶者如果有交通违章行为,并同时被发现了的话,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主要是两种,即扣分和罚款。针对其中的扣分是很多人重点关注的内容,那么我国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样规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


·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醉酒交通肇事如何认定
      一般认为,醉酒交通肇事成立在客观上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点:第一,行为人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要包括公路、水上交通运输中的各种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等。第二,必须发生重大事故,且“重大事故”必须“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中华...


·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差别主要是性质问题,指示交付是由双方外的第三人来实际占有,而债权让与是债权人通过合同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个人才有的现象,不改变债权关系。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 (2002年12月1日)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


·交通事故7天后死亡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7天后死亡坐牢吗? 交通事故受害反方7天后死亡责任主体有可能会被判处坐牢,7天后死亡只是不占死亡指标,并不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统计暂行规定》第八条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于事故发生7天以后死亡的,不列入死亡人数统计范围。 因抢救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导致交...


·租房是否用交物业费
      物业费由房主自己交,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如果房屋租出去以后,此时租房是否用交物业费?相信这是很多承租人关心的话题。那究竟这笔房屋出租物业费应该谁来交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租房是否用交物业费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什么也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