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拘留后还会判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行政拘留后还会判刑吗行政拘留后不会再次判刑了。首先,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除此之外常见的行政处罚主要就是罚款了。行政拘留是一种对于违法了行政法律法规、规范的公民而言(例如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的各种权利等等,需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却不及追究刑事处罚的),对其做出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短期处罚措施,期限为一到十五天。行政拘留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利实施,其他机关无权实施,行政拘留的地点是治安拘留所。然后是刑事拘留,它是一种临时措施,在刑事诉讼的背景下,对于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一种一种临时关押措施,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四天,多次作案等情节严重的不超过三十七天。而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其审判能够顺利进行下去,对于严重妨碍了诉讼、审判活动的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短期措施,法院具有该权利的决定权,拘留的期限一般在十五天以下。三者虽然都是拘留,但是其中存在着较多不同,一个是拘留的依据法律法规不同,一个是他们的处罚性质不同,再是适用拘留措施或处罚的对象不同,再是目的与所指向结果不同,还有关押的期限和机关不同。对于行政拘留,我们可以容易地比较出,它已经是一种处罚了,不过这却是行政方面的,往往针对那种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出处罚。而不像另外二者,刑事拘留只是一种暂时的措施,司法拘留各占一半。行政拘留是按照规定所进行的行为判处,被判处行政拘留的人的行为具有危害性,需要被追究责任,却尚未不及得上被判刑。因此,行政拘留后不会再次判刑了。
  
  
  


·批捕后有可能缓刑的吗?
      一、批捕后有可能缓刑的吗?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


·诈骗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
      一、诈骗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 最轻的话可能是判处管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罪犯减刑假释程序规定的具体规定
      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优异可以获得监狱的审核,从而得到减刑,那么对于减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服刑人员,具备减刑资格的可以申请减刑,但是对于相关申请需要提前申请,获得的减刑时间根据具体的司法机构来决定减刑的时间多少,那么对于国家规定的具体减刑的判断标准是怎么样的,对于罪犯减刑假...


·集资诈骗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和网络的诞生,一些不法分子常常打着各种旗号骗取人们的钱财,或者非法通过非法募集资金将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归为己有。对于这类犯罪行为,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并制定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集资诈骗罪处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 ...


·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


·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刑法上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可以给予刑罚种类的变更,或者刑期的缩短。那在司法实践中,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


·绑架罪、抢劫罪等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罪、抢劫罪等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


·挪用资金罪怎么样定刑
      《刑法》挪用资金量刑:(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


·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伪证罪,这个罪名通常来说都是用于案件中的证人的。证人就是整个案件的部分知情者,他们或许看到过案件的发生,或许听过当事人的谈话,总之证人证言对于案件的整个发展方向是非常有影响的。那么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一、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刑法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


·押赴刑场叫停的死刑犯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对一些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罪行极其恶劣的事,需要执行死刑的。死刑的执行方式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他在执行过程当中也有一定的流程。比如说可能需要近亲属的会见。很多人不太清楚押赴刑场叫停的死刑犯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押赴刑场叫停的死刑犯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押赴刑场叫停的死...


·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有哪种情形?
      故意伤害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中,算做一种比较严重的伤害他人身体,破坏社会秩序的案件。我国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都会对案件的证据予以严格看管。那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有那种情形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 一、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