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前抚养费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前抚养费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前所要求支付的抚养费,是属于法定义务,熟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并不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和你结婚后,可以用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二、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支付抚养费是每个父母应尽的义务,法律规定即使是继父母,也应该履行婚姻法中父母的职责,对子女进行抚养,因此抚养费在法律层面上是需要再婚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只不过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进行解决,确定支付的金额,支付方式等问题。
  
  
  


·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


·刑事拘留被批捕家属什么时候才能知道?
      一、刑事拘留被批捕家属什么时候才能知道?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


·一、上海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


·婚后发现老公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两口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长期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积累矛盾最终矛盾激化走上离婚道路,我国近几年的离婚人数在不断增加,在离婚时候最需要解决的额问题就是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在这方面婚姻法中有详细规定,那两口离婚财产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


·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条件?
      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告,必须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其他人无权到法院为别人起诉离婚,无权要求解除他人的婚姻关系。2、要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时知道要告谁。被告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如果认为夫妻之间的感...


·婚前财产结婚之后离婚怎么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
      婚前财产结婚之后离婚怎么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


·离婚后5类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是什么?
      离婚后5类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是什么?1、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


·一、离婚案婚前财产是否可以被分割?
      一、离婚案婚前财产是否可以被分割? 婚前财产是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孩子不是亲生的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一般都是父亲一方经过亲子鉴定之后发现的。但在发现之前,自己已经实际抚养了孩子很多年,并且在与妻子离婚之后,也千辛万苦的争夺来了孩子的抚养权。那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孩子不是亲生的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抚养孩子的一...


·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彩礼,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由男方向女方赠送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烟、酒、茶叶等礼品,是我国自古以来的婚嫁习俗,是男婚女嫁中的必经程序之一,代表了男、女缔结婚约的诚意。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女方在收到彩礼后,没有和男方结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