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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取保候审决定权是哪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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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捕后取保候审决定权是哪一个部门?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检察院,一般都是向检察院进行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批捕前和批捕后取保候审有何不同?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取保候审也是一项权利,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是老人、孕妇等人群可以进行取保候审,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不能构成社会危害性的也就是犯罪比较轻的可以进行取保候审,这也是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取保候审决定权在检察院执行权在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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