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这些情况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影响大,情况复杂、后果严重、处理难度高,因此,医学机构必须迅速地在12小时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便于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拓展资料
  
  第四条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生命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 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五条 医疗事故等级的初步判断: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具体分级以卫生部规定为标准):
  
  (一)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六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科室及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第七条 出现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科要认真调查,组织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有困难时可以咨询上级医院的专家及顾问律师。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患方初步答复(口头或书面)。
  
  第八条 医务人员及医院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学习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知识,力争对医疗事故的判断基本准确,以便正确处理。
  
  第九条 患者要求复印及封存病历时按照医院“住院病历借阅及复印制度”及“住院病历封存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 严禁档案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将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主观资料复印给患者;档案管理及医务人员在复印过程中不得将被复印的病历资料的原件交由患者掌握。
  
  综上所述,在医疗过程中,对患者造成死亡的,即可认定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患关系向来紧张,为了不让医患关系继续恶化,在医生医疗方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负责,减少对患者的一些损害,当然,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也应该遵循医嘱,配合医生治疗,相信医生。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伤残的最为严重的医疗事故等级,其中又具体分为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那么针对这个最严重的医疗事故等级,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应该是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应该是多少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应该是多少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


·医院有过错患者拒不支付医疗费是否合法?
      医院有过错患者拒不支付医疗费是否合法?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该合同具有人道主义性质,医方的行医宗旨即一切以病人的健康为使命。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均应以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作为首要判定标准。只有...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医疗损害主要是针对在医务人员或者是医疗机构而言的,在具体的治疗过程中,若是因为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体上的损害,则会造成医疗损害责任。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与事故赔偿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医疗损害责...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减免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减免规定是什么 一、鉴定费用的减免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 在工作中如果员工造成了意外伤害会有工伤待遇,那么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分别包括有哪些呢?很明显,工伤医疗待遇是不同于工伤伤残待遇的,不同的工伤伤残等级所享受到的待遇自然不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吧。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医疗损害责任的一种,是医护工作人员未遵守职业操守的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了巨大伤害,医院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医闹的情况,发生医闹的主要原因是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家属情绪失控或者在解决医疗就分的时候没有很好的妥善处理,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件需要请律师来专业解决,那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


·常州工伤赔偿标准都包含哪些项目(一) 治(医)疗费
      常州工伤赔偿标准都包含哪些项目(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医疗过错赔偿多少
      医疗过错赔偿多少钱,有什么规定? 一、医疗事故(过错)赔偿规定 1、医疗费:受害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因健康受损需要进一步治疗,无论患者经治疗后痊愈、残废还是死亡,这其中都有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因医疗事故发生而支出的不必要的费用,如果医疗事故造成了不良后果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后续治疗,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