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简单的农村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简单的农村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二、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综上所述,在广大农村,父母去世后会留下一些财产,比如宅基地或者房屋等,子女在处理财产,确定好分割办法后,要签订一份协议书,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即使是简单的财产分割协议,也应该注明财产分割办法、财产清单、协议人姓名及债务处理等条款。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权人两项重要的权利,这是为了防止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又恶意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一、相同点: ...


·欠款民事诉讼状范文是怎样的
      欠款民事诉讼状范文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单位,都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由于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借贷的手续是较为繁琐的,故而当事人会想通过向他人借贷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借款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会让欠款方写下欠条,在对方逾期不归还时,可以按照欠...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都有哪些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都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


·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怎么样?
      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怎么样?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的后果具体如下:1、借条分期欠款不还可能会被债权人起诉有凭证有借条不还如果对方起诉会面临法院后果。凭证和借条可作为证据,有这些证据法院会判罚还款,法院强制执行。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影...


·挪用公款共犯的证明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共犯的证明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公款的共犯的证明标准 1、内部人员之间相互勾结的挪用公款中的共犯的区分: (1)要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进行区分。即谁先提出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拍板的,应认定其为主犯:其他积极响应、参与策划,提出补充意见或修改性意见的人员,应认定...


·债务人抵消权应该想谁主张
      作为债务人,尽管有履行债务的义务,但同时也有行使抵消权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债务人只有找对了对象,才能真正将抵消权的实现落到实处。那么在实践中,债务人抵消权应该想谁主张呢,也就是说,债务人能够向谁主张抵消权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债务人抵消权应该想谁主张 抵消是...


·离婚时对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时对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


·欠钱不还我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债欠钱不还我又没有证据怎么办?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起诉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


·存单质押贷款转让可以吗
      存单质押贷款转让可以吗 一、什么是贷款转让 所谓贷款转让,是根据银行间市场需求而开发的一项新的交易品种。是指转让方将向借款人已发放的贷款所形成的债权转让给受让方的交易行为。 银监会为控制信贷风险并出于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对每年的信贷规模有着严格的控制,而商业银行出于调整信贷结构...


·犯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几年
      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几年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