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是否可行离婚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是可行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是否可行离婚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是可行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三、抚养费的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要知道共同抚养孩子是对孩子更好的保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其需要监护人的看管,同时也是需要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健康的成长。关于离婚夫妻通过协商共同抚养孩子,只要是以孩子的健康以及权利出发,法院也是可以批准的。
  
  
  


·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
      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离婚夫妻就需要按照协议中约定好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情况,那要是发现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离婚协议签了没领离婚证算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中对协议离婚的要求,要是选择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需要离婚夫妻就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且还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才行,之后才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要是离婚协议签了没领离婚证算离婚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离婚协议签了没领离婚证算离婚吗离婚协议签了没...


·刑事国家赔偿程序规定是什么?
      刑事国家赔偿程序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国家赔偿程序规定是什么? 1、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


·轮流抚养协议样板具体是怎么样?
      轮流抚养协议样板具体是怎么样?现在的感情在男女之间越来越不稳定,离婚是天天都有,没孩子的就争家产,有孩子的还要争孩子,结果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日益增多,于是为了考虑孩子的利益着想,法院可以准予夫妻双方轮流抚养孩子。那么如果再离婚的时候,双方在抚养孩子方面的问题僵持不下,可以考虑...


·《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


·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法院结合双方的申诉判断,那么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 ?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如果...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不管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1、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商家恶意价格欺诈几倍赔偿?
      商家恶意价格欺诈几倍赔偿?商家恶意价格欺诈可以获得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


·两年无性生活自动离婚吗?
      两年无性生活自动离婚吗? 一、两年无性生活自动离婚吗? 不管多久没有一起生活都不可以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一说。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


·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是精神病人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想和精神病人离婚,能签离婚协议吗?由于精神病人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人,因此不能签离婚协议,也就不能协议离婚,那要如何才能离婚呢?一般来说是诉讼离婚。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告诉你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一、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


·离婚后子女探视?
      离婚后子女探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 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觉地形成谁扶养孩子谁就有决定孩子一切的错误想法,不准对方探视或者横加干涉,同时对另一方提出的正确建议不闻不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关于探视权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