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在我国相关的结婚当事人双方,在办理离婚时应保障相关子女的合法权益。相关子女的抚养费是根据这类子女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父母实际收入进行确定的。应积极的保护这类未成年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合法权益,不受离婚案件的影响。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


·双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常见的事情。如果双方通过商量达成共识再好不过,但是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就要酌情而定了。那么对于夫妻双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呢? 一、双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


·一、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时要考虑哪些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议不要抚养费可以拒绝探视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许许多多的离婚案件中,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再是财产分割而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孩子在所有的家庭中是第一位的,孩子的抚养问题必然会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给付,现实生活中,会有人协议不要抚养费然后拒绝探视,那么,协议不要抚养费可以拒绝探视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


·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形
      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第...


·起诉离婚法院下传票后对方消失怎么办?
      起诉离婚法院下传票后对方消失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


·一、苏州孩子抚养费到期的依据是什么?
      一、苏州孩子抚养费到期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已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写得很清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


·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 假离婚有效吗?
      为了办理一些事情,可能在夫妻之间会出现假离婚的情况。而实践中的假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双方的本意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需要注意在假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所要承担的风险是很大的。那具体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 假离婚...


·每年都要执行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时作为父母的法定不接推卸的责任,且不会受到婚姻关系是否存在的影响。故而在现实生活中,若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等原因,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若具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当事人...


·扑杀野生动物判刑后家属可以探视吗
      扑杀野生动物判刑后家属可以探视吗?扑杀野生动物判刑后家属可以探视,《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


·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民法典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