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二、抚养权的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三、抚养费的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对于襁褓中中孩子,夫妻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归女方所有,那么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这就涉及到了我们常见的孩子抚养费的标准问题,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根据自身的收入以及承担的能力而决定的。
  
  
  


·一、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异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一、异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异地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异地办理手续流程 ...


·夫妻离婚三个月自动离婚吗?
      夫妻离婚三个月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离婚三个月自动离婚吗? 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


·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
      现如今,离婚案件的发生,越来越多,现在人们对离婚案件都习以为常了。家庭的矛盾纠纷可能会导致最终夫妻之间走向离婚,那么要是在女方怀孕的时候男方能否提起离婚离婚需要给离婚赔偿吗?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讲解是否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的问题,请您阅读!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一、婚姻法的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婚姻法的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


·一、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当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支持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是会得到支持的。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


·一、没结婚生的孩子要给抚养费吗?
      一、没结婚生的孩子要给抚养费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


·根据法律规定假离婚要收回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假离婚要收回财产吗?假离婚要收回财产,因为虽然说是假离婚,但是他是属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不合法的行为。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


·起诉离婚如何一次判离婚?
      许多夫妻由于协商离婚失败,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并且希望越快离婚越好,但是为保证公平性,起诉离婚会涉及到许多内容,要准备许多的材料,那么起诉离婚如何一次判离婚呢,这是许多想尽快离婚同志想解决的疑问,就此我们还是要回归到法律规定。 一、起诉离婚如何一次判离婚 起诉离婚不一...


·一、离婚后一方不要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一方不要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亲与母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


·分居一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们知道夫妻要是打算通过分居方式来离婚,此时需要符合法律中关于分居离婚的条件才行,这其中就有关于分居时间的要求。那夫妻分居一年可以起诉离婚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计较关心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分居一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