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员工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员工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七至十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湖南,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湖南,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
  
  护理费标准
  
  同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
  
  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是从入院开始至工伤等级鉴定作出之日止。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其余
  
  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按实际报销,金额不大,在此不赘述。
  
  工伤赔偿的内容包括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的,还有一个赔偿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是赔偿7个月工资的金额。
  
  综上所述,在工伤赔偿时,根据不同的工伤伤残等级区分不同的工伤赔偿标准,对于十级而言,可以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就业、护理费、医疗等其他费用,一般是根据月付或者一次性。具体的缴纳金额将以具体的伤残标准和等级为准。
  
  
  


·一、务农人员是否有误工费赔偿?
      一、务农人员是否有误工费赔偿? 务农人员是应该得到误工费的赔偿的。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无固定收入务农人员主要根据能否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分为两种情况,对于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则根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乘以误工时间计算误工费;对于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入职一天也是这家单位或企业的一名员工,所以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一般的单位或企业都有试用期。而且在试用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每一家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都不一样,所以根据单位的规定进行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入职即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享受劳动法规定的...


·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中风算不算工伤
      一,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中风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


·一、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在档案中?
      一、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在档案中?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记录进档案。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 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


·水利工程质保金相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在大力的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城市发展道路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关注相关的施工建设等质量问题,这涉及到相关的人员财产问题。水利工程质保金相关规定是什么?水利工程的质保金是为了保障在后期的质量问题等的维修问题。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月非要式如何区分?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月非要式如何区分? 一、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施工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如何区分?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要式可以分...


·工程款纠纷案由有哪些
      工程款纠纷案由有哪些工程验收单" style="font-size: 12px;">工程款纠纷案由有哪些1、工程量之争。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方(发包方、承包方与监理公司)签字的记录,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


·一、劳动合同变更情形都?
      一、劳动合同变更情形都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条款所做的修改或增删。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第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第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一、遇到拖欠工资,及时采取4途径维权 第一种途径:向劳动部门投诉反映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种途径: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


·劳动合同毁约之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毁约之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吗?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吗? 劳动合同可以如何约定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