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租赁期届满,返还房屋是承租人的法定义务,不辞而别不视为承租人有交付租赁物的意思表示,即必须通过交付行为才成完成其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按照该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先催告,在催告没有效果时,才能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你已经多次催促,对方一直未承付。你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你不知道对方的地址,你可以按照对方签订合同时确认的地址作为送达地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送达,并保存好挂号回执。因此,房屋承租人要注意以下几点风险:1、承租人应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2、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于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原状;如果承租人的行为是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以不恢复原状,并可以在现有增加价值的范围内向出租人请求偿还费用。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否则,承租人不仅应当支付逾期返还租赁物的租金,偿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还应承担租赁物逾期返还期间意外灭失的风险。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支付期限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根本性的条款,合同相对方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三)项、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关于对方遗留在房屋内的个人物品,你可通过公证或由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见证封存,限定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前来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你可以依法处分该物品,并以物品折价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关于租金及逾期违约金纠纷,法律规定权利人应在一年内提起诉讼。租客的不辞而别是没有告诉房东要走的,所以在这段期限之内房东所遭受到的损失应该是由租客来进行承担的。并且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租聘期限满了之后房东需要及时的返还出租人的私人物品,并且租客需要及时的返还房东的房子和房子内租聘的物品。
  
  
  


·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受伤后,若想得到经济赔偿,是需要向当地的有权受理鉴定请求的机构,提出进行工伤鉴定的请求的。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出鉴定结果,也即工伤等级,不同的伤情可以被鉴定为不同的等级,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的相关信息。 一...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 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 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


·非法集资的员工怎么判刑?
      在经济生活中,非法集资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虽然在刑事法律条文上,非法集资的主体有个人或者组织两种,但是在实践中,非法集资的行为多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的。对于企业单位来说,若已经确定法人组织实施了非法集资行为,非法集资的员工怎么判刑? 一、非法集资的员工怎么判 随着民间借贷的繁...


·劳动合同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诉讼程序是什么?
      劳动合同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诉讼程序是什么?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哪个法院起诉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哪个法院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现如今因受公伤失去生命的人非常的多,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现在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或孩子因为工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自己成为被扶养人的时候,是可以依法拿到被扶养人生活费,解决生活、经济上面面临的困境的。而且生活费的金额不是随便给的,是有相关的条件计算出来的,那么工伤被抚...


·生活中,有的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
      生活中,有的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入职协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薪酬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劳动者签订的入职协议是否视为劳动合同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您的疑惑。 一、入职协议是否视为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一、法院可以冻结债务人工资么? 法院可以冻结、提取债务人工资,但因保留生活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


·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沈阳市范围内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可以负责对员工的工伤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做为员工本人应当注意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时间问题,在最佳的时间段之内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才有利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一个公平公正的鉴定结果的。所以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的时间是怎...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 此处所讲的“合法资质”是不但是指工伤鉴定机构必须是合法成立的,同时也包括其接受鉴定的内容必须是在工伤鉴定机构登记的业务范围之内的。因为要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必须是由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如精神病鉴定必须选择有“法医精神病”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