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监护人有权利私自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监护人有权利私自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吗?
  
  没有权利,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着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二、监护人的确定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但是不代表监护人就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东西,如有些东西被监护人没有亲自答应的话,那么监护人是不能过问的,所以,监护人一定要好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同时也要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一、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1.要求政府部门予以补偿安置的权利。 2.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具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等。 3.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适用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


·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后按揭房子若没有供完最后一笔款,就无法过户,因为,这个时候房子暂时属于银行所有。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1...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


·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贷款买房也就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买房的房款。由于贷款买房会涉及第三方也就是银行,其办理程序上也就与一般的买房程序不同。具体来讲,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如下: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同以往的规定不同,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同时,2013新婚姻法全文中还首次出现了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除此之外,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相关条例还指出,一旦双方离婚,其中一...


·一、代书遗嘱房产过户程序是什么?
      一、代书遗嘱房产过户程序是什么? (一)、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到被继承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其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到其所辖的房产交易办理相关的房产继承手续。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齐两个证明以及两个证件: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


·一、第一次买房贷款利息是多久?
      一、第一次买房贷款利息是多久?第一次买房贷款基准利率是4.9%,贷款买房是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


·一、 二手房过户完多久领证?
      一、 二手房过户完多久领证?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以下是二手房过户办理流程,买卖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第一步: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


·二手毛坯房购买注意事项是什么
      二手毛坯房购买注意事项是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房产,购买的时候还需要承担8.5%左右的税。2、购买毛坯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查看房主是否有房产证...


·房屋遗产公证后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房屋遗产公证后过户有时间限制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的,过户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产生继承纠纷的,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二年,为了避免纠纷,继承房屋后应该尽快办理过户登记。2、《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