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十级工伤能赔偿几万?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十级工伤能赔偿几万?如果在打工中发生了十级工伤,那么用人单位是要进行负责赔偿的,具体的要以评定的伤残程度来决定,工伤分为五级到十级等不同的级别,赔偿的数额也不一样。一般十级工伤评判标准是:本人的工资乘以7个月,享有7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那么你要是发生工伤辞职了,还有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和就业的补助金,具体的标准以各个省份和地区的不同规定来判定。一般十级工伤赔偿也就是5-7万左右的赔偿金。那么十级工伤赔偿的项目有:残疾赔偿的费用和医疗的费用、手术费等,那么在发生工伤之后,除了绩效和奖金之外,基本工资是照常发放的。按照不同的等级标准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的是20万元左右,六级的是16万元左右,七级的是12万元左右,八级的是8万元左右,九级十级大概是5-7万元左右。二、争议的处理程序但是发生工伤对于赔偿的问题一定会有争议,对于争议的处理要适用不同的程序:1.
  如果你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的金额企业不认同,那么受害人和家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解决相关问题,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走法院程序进行起诉,经过法院打官司做出合理的赔偿和规定。2.
  用人单位和受害人不服当地的相关部门的判定,可以向上一级劳动行政相关部门进行复议,若对于结果还是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走法院的程序进行解决。经常在外打工的工友们,一定要对有关工伤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详细了解,因为难免会有出现工伤的情况,若对这方面知识一点也不懂的话,到时候只能使自己吃亏受害,那么也提醒经常在外打工的民工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生安全,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才可以更好为自己为家人奋斗,我们经常在企业都会看到安安全全上班的标语,说明各个企业对于安全的问题都是相当的重视。
  
  
  


·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


·施工现场的施工监护人是什么责任要承担
      施工现场的施工监护人是什么责任要承担 1、各部门安全员需对本部门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 2、现场监护人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 3、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一、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署?
      一、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署?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合意拟定后签署,综合工时劳动合同中所用的是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必须经当地劳动局备案批准单位才可以实施,否则单位就是违法的。综合工时制平时没有加班的概念,在一个约定的计薪周期内(比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等),累计综合计算工作小...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签订合同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签订合同 一、劳动法对于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可以得知,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
      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 一、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 管理员恶意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一、工伤认定生理需求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生理需求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认定生理需求的规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为解决或满足必须解决的基本生理需要而必须从事的事项,如工作期间上厕所、打水、吃饭、休息、通风等,是劳动者能够维持生理机能正常运转、维护正常工作状态所必须的条件,构成工伤认定中的“间接工作原因”,在...


·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 对于劳务派遣用工,这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相关法规与劳动派遣者签订相关的派遣合同的。在用工过程中,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双方会解除合同。那么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又要如何解除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务派遣员工合同解除的情...


·哺乳期单位能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
      哺乳期单位能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


·关于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
      走到大街上,高楼大厦的,以及在公路上人来人往,车子川流不息,这就是这个社会的发展赋予我们的生活环境,那我们肉眼所能见到的房子啊,商场啊,这些都是属于工程范畴里面的,就比如我们常见的房地产工程,并且我们总能听到各种关于工程方面的质量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一、工程质...


·在雇佣双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
      在雇佣双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时,或者发生不可抗力时,就会出现违约行为。然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初约定违约金是否得当呢?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具有效力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效力。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