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如何处理与精神病离婚婚前财产问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如何处理与精神病离婚婚前财产问题?
  
  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二、婚前财产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婚前财产协议书一般应包含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
  
  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
  
  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
  
  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
  
  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
  
  9、男女双方签字。
  
  10、婚前财产签订时间。
  
  综上所述,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办理离婚,需要对方的监护人参与。精神病患者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由监护人代为保管。婚姻存续内产生的收入,健全一方的工资都是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要分割,不能因为对方是精神病患者就不给。
  
  


·一、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


·离婚不给抚养费能不能坐牢,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权利与义务总是想对于而存在的,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负担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视的义务。若有支付抚养义务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会不会坐牢呢,也即离婚不给抚养费能不能坐牢? 一、离婚不给...


·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很多时候,确认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都是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而此时既然有共同生活的时候,那么肯定在确认婚姻无效的时候,是否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他方式离婚法律是不承认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几年都是不能自动离婚...


·一、离婚案件夫妻财产分割法院怎么收费?
      一、离婚案件夫妻财产分割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时如果采用的是起诉离婚的方式,法院会介入,最终的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以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法院除离婚案外还要处理其他各类案件,通过法院的案件法院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怎么办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怎么办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


·父母离婚后谁是监护人?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监护人? 父母离婚后监护人还是父母。如果父母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够担任监护人,父母可以把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但在法律性质上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如果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受托人...


·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对于未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此时也是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的,当然这时是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的。那您知道这个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


·一、有孩子有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有孩子有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不会因为有老人和小孩而发生变化的,还是按照夫妻平等原则进行均等分割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不管父母是否按照规定的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此时生下的子女总是无辜的,因此要是未婚的父母日后分手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实际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而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孩子抚养权协商之后签订书面协议,那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


·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理应履行的抚养义务。在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保证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需要。法律对于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有明确规定。下文对父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抚养费的定义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