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方和相关保险单位对在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项目以一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赔偿金额,然后进行相关理赔工作。所有的费用项目和计算标准都是法定的。我们整理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这些赔偿项目如下: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赔偿计算标准: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的相关资料,从这些资料可以看出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含了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而这些费用的赔偿计算方式凭有关票据来合计,而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则是根据上一年度的平均城镇居民收入来作为标准。


·合肥违章停车处理需要带什么资料呢?
      在违章停车之后都会被贴罚单,所以为了方便交罚款的时间最好是带上处罚单到交管大厅来办理。除了罚单还要戴上一个驾驶证,这个驾驶证不管是用谁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去的,只有本人拿着本人的身份证才能够办理。带上驾驶证以后还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每辆车都有自己的行驶证,在处理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


·一、醉驾出交通事故全责吗?
      一、醉驾出交通事故全责吗?作为车主绝大多数都知道酒后驾车是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的,被交警抓到的话,是需要进行相关的处罚。很多人就自然以为酒后驾车如果出事故肯定就是要负全责,其实并不是的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要认定谁为全责,一般有交警来认定,通常情况有...


·开发商提前交房物业费怎么算
      提前交房物业费是从交房之日起开始缴纳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


·出现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当今社会交通事故频发,世界上每年因交通事故而致死致残的悲剧发生了不少。其中有不少都是因为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处理得当所导致的。那么,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该怎么办才好呢?如果有造成人员伤残,那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怎么做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一、出现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


·汽车超载如何处罚,怎么处罚汽车超载
      汽车超载如何处罚,怎么处罚汽车超载汽车不管是超载还是超速,在我国这些都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的话,就需要按照道交法对驾驶者作出相应的处罚。但是很显然,针对不同的违章行为,实际的处罚是不一样的。那这其中汽车超载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汽车超载如何处罚 ...


·以指示交付设立动产质权引发的纠纷如何起诉
      以指示交付设立动产质权引发的纠纷如何起诉?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予受理。复核只能有一次,已经复核过的,就是最终的责任认定。对复核过的结论不服的,不能起诉交通队。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赔偿,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可能根据事实情况,对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予以变...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司机们在开车时,一定遵守交规,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此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可能会死人。那么,在实践中,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这种情况下具体要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


·醉酒驾车肇事逃逸判多久?
      醉酒驾车肇事逃逸判多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乘火车也是出行的一种不错选择,但是有时因为行程有变或者时间冲突,赶不上火车,需要退票或者改签。只要在发车之前退票都是可以的,但是对于发车前不同时间的退票,退票也是要收取不同的手续费。那么对于火车票来说,具体的退票手续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将在本...


·交通事故赔偿金分配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金分配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 (二)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 (三)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 (四) 负次要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