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诉讼的必经阶段?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诉讼的必经阶段有哪些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起诉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起诉离婚属于离婚的法定方式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协议离婚。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其实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都是选择协议方式,而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多半都是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也就是说多多少少产生了一些纠纷的。而起诉离婚在程序上面更为复杂一些,相信通过上文关于起诉离婚步骤的介绍,大家应该能够体会到这一点。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当前国内有许多人与外国人结婚生子,虽说结婚时幸福甜蜜,但后续的生活可能并不那么一帆风顺,所以也可能会出现感情不和离婚的现象,但是和外国人结婚离婚的话,处理起来并不像国人那样,涉外的情况一般都会有特殊的处理方式。那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规定是什么呢?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一、告重婚罪最有力的证据?
      一、告重婚罪最有力的证据有哪些 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


·结婚登记的程序怎么办理?
      成为正式的夫妻,需要根据我国的规定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此时有程序要求,那么您知道结婚登记的程序怎么办理吗?而要是在异地结婚的话,户口又该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的程序怎么办理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坚持不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离婚。法院诉讼离婚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是夫妻离婚的两个途径。那么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


·自己发现重婚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吗?
      自己发现重婚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吗?自己发现重婚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及六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婚案件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自诉。重婚案件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清楚,有明确的...


·一、深圳的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一、深圳的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深圳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的: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是不是违法的
      夫妻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如果双方能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的话,抚养权就可以通过夫妻的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协商进行诉讼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如果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是不是违法的? 一、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违法吗 没有抚养权私自...


·离婚财产分割无力支付怎么办?
      夫妻双方处理离婚的时候,要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及探视权等事项作出约定。一般来说,双方要本着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及有利于生活等原则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应该一人一半。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无力支付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无力支付怎么...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当下,不管是现实社会还是网络社火中都有很多关于婚姻家庭法律咨询中心,这种咨询中心是为很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遇到了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来提供帮助的,那么下面我们主要来关注的是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一、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一)...


·2023法院对事实婚姻还保护吗?
      2020法院对事实婚姻还保护吗?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着重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调解不能和好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未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而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重婚犯罪。二、事实婚姻重婚罪的认定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