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婚姻无效的救济手段有哪些?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其中,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收到侵害。像一方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或者患有严重传染疾病及重婚的,都是无效婚姻的具体体现。而婚姻一方被人胁迫而办理婚姻登记的,应该可以申请撤销,这里要注意一个时效,申请婚姻撤销应该在一年内发起。
  
  
  


·离婚后探视权有几天时间的限制?
      离婚后探视权有几天时间的限制?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可以离婚?
      一、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可以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可以离婚,两者并不互相影响,在提起重婚罪的同时,也可以进行民事方面的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各地律师离婚案件的收费不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上广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同时,由于每个律师的资质不同,办案经验不同,同一地区的不同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也会有所差异。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但...


·关于夫妻离婚补偿怎么判?
      关于夫妻离婚补偿怎么判?关于夫妻离婚补偿分配主要是看夫妻双方的户口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即均为农村户口,则此征收补偿款均为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夫妻一方不是农村户口,则需要具体区分考虑。在农村征地拆迁补偿中,农村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一般是由两部...


·离婚了抚养权是女方想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了抚养权是女方想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


·以什么理由起诉离婚比较好
      即使是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也是要求达到规定的条件才行,而这里的条件其实也就可以理解为起诉离婚的理由。当然,法院方面受理了离婚案件的,最终也不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按通常当事人该以什么理由起诉离婚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以什么理由起诉离婚比较好 根据我国相关...


·对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怎么算?
      随着生活的压力,还有一些个人的原因,导致离婚率上升。很多当事人在处理离婚问题的时候很容易忽略一些财产问题。在婚姻法律规定中,双方中只要一方提出离婚,那么双方的共同财产是权进行划分的。如果发现对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怎么算?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吸毒不会有离婚损害损害...


·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一、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不可以。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


·找不到对方的人要怎么做才能解除婚姻
      夫妻离婚的时候经常出现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甚至还有直接找不到对方的人的情况出现。那在后一种情况下,作为想要离婚的一方应该要怎么做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方法一: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我们大家都只对于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我们国
      我们您都只对于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我们国家规定的是要有监护人的,对于没有父母的或者亲人的我们国家规定的是由居委会来进行指定。对于居委会和监护人的相关的关系想必我们您都会有所了解。那么居委会申请监护人如何指定呢? 为了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


·妻子是否可以告第三者
      一、妻子是否可以告第三者 1、 妻子可以获得损害赔偿责任。 承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1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小三”的可能。所以,当前,妻子难以起诉“小三”。 2、法律不能牺牲他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