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大责任事故罪如何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如何认定
  
  (一)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的界限
  
  在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有的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后果,因此,同时也触犯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对此,要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二)与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并非凡是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有的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两罪的区别在于:
  
  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交通肇事行为必须是发生在交通管理的范围内,例如,驾车行驶在公路上、城镇街道上或胡同(里弄)里,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发生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其他作业的场所。
  
  3、交通肇事罪是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结果,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是违反与生产、作业有关的规章制度的结果。
  
  因此,在公路交通管理的范围之外,驾驶机动车辆从事某种作业,如货运汽车在货场卸货,在倒车时司机未注意观察车后的情况,将一工人挤死,该司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有关单位不重视劳动者的安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事故的情况。设置本罪名意在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惩治违反《劳动保护法》的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是针对职工(劳动者)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进行惩罚。
  
  (四)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与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区别
  
  (1)发生的场合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一般发生在业务活动中,具有业务过失性质;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则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日常生活不够小心谨慎而导致严重后果,属于普通过失。
  
  (2)主体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厂矿企业的职工和铁路、航空职工;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行为特点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业务规章;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生活常理。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依照我国《刑法》第134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尚无关于此罪的明确。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在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区分此罪与交通肇事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等罪名。尤其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些时候虽然从表面上看,确实是交通肇事比较严重的情况,但实际这样的行为其实是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实施的,那么就应该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不再是交通肇事罪。
  
  


·判三年可以减刑多少
      一、判三年可以减刑多少? 最多减刑一年半,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但实际基本达不到。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毒品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毒品是明令禁止的。并且凡是涉及到毒品的一切行为,都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您应当遵守法律,远离毒品。这不仅是作为一名合法公民的表现,更是对自己负责的一种行为。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毒品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在这里,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走私、贩卖...


·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


·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合并会如何处罚?
      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合并会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金...


·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构成侵占罪的条件有哪些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从字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实际上确实两个完全不同的犯罪,其中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法律中要求仅仅是一般主体,而要是职务侵占罪的话,那就是特殊主体,必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面也不同,那到底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是什么
      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两者属于不同的犯罪,但是认定抢夺罪的时候却很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算什么罪?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算什么罪?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算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并且是存在着逃逸的情节。具体认定的时候必须要遵循以下情形:(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询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徇私舞弊...


·怎么算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
      无期徒刑也是属于假释的适用对象之一的,但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假释的其他条件之后,才有可能最终被假释。而假释一般都有考验期的,那么实践中该怎么算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算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


·诈骗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诈骗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怎样的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不足3000元的公安机关也应当受理,并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向上级公安机报告...


·无锡市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如何处罚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要是对他人人身进行损害,并且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结果的,那么就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在无锡市,这个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