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肇事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具有上述13项及15项情况,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
  
  (四)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二、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一)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2、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
  
  (三)双方均无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首先,交通肇事不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另外,交通肇事过程中可能出现指示逃逸的情况,若之后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那么指示的人就会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未交投标保证金怎么处理
      未交投标保证金怎么处理进行项目的投标,为了避免投标人在中标后反悔或不履行的,一般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之时就提交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那要是未交投标保证金的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未交投标保证金该如何处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车祸腿被撞伤赔偿多少钱?
      车祸腿被撞伤赔偿多少钱?大腿被撞断了,应该及时到医院治疗,治疗终结后,拿病历资料去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来计算赔偿金额。赔偿大概在三到五万不等,看伤残情况。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比例。那么您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吗?而又该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


·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判书需要多长时间下来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判书需要多长时间下来?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


·六年内的新车该怎样年检
      六年内新车年检要到机动车登记的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省内异地检车需要在登记所在地交警支队车管所申请异地检测,经交警部门审验合格方可在异地年审。跨省车辆必须回登记地办理年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


·车祸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
      车祸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 1、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被告人。 2、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3、刑事诉讼中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


·摩托车飙车是否违法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是如何的
      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是如何的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①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②简易交付。...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我国机动车主要分为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拖拉机等等。机动车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为了维护道路的安全和规范交通运输,我国对于机动车采取了一些列的管理规定。例如,目前我国政府依法制定了机动车牌照新规定,这将更加有利于促进机动车的规范行使...


·一、工作中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中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


·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一、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