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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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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拘役的罪犯患有疾病而被有关机关批准监外治疗。保外就医也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保外就医的必要条件:
  
  罪犯符合以下情况,准许保外就医:
  
  严重疾病甚至有死亡危险的
  
  由死刑、无期徒刑表现良好而减刑的、服刑七年以上或者服刑年头已经过了原判决的三分之一的,有长期慢性病并且没治好。(面临死亡威胁的重大疾病不受上述条件约束)
  
  60周岁以上身体素质差的服刑人员
  
  身体残疾不能自理的服刑人员
  
  保外就医的申请程序
  
  1.由监狱所在区的所有警察进行评议,通过后报监区审核
  
  2.经过监区同意以后,填写《申请病残鉴定书》。送到相关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后送到监狱执行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3.由监狱执行组织(法医和检察院)进行初步讨论,符合条件的填写《监犯暂时允许监外执行审批表》。
  
  4.通知家属填表《监外执行取保书》,并通过具保人当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
  
  5.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部门、狱政管理部门,由监狱管理局审批。
  
  6.宣读《监外执行犯守则》、《具保人须知》,并且签名。
  
  7.填写监外执行报道证。
  
  通过上述得知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是相当麻烦的复杂的,并且整个环节中只要有一个环节不同意,那么就无法申请保外就医。
  
  现在再来聊聊还有那些是无法申请保外就医的:
  
  死刑缓期期内的、无期徒刑内的。
  
  罪行严重,民愤意见大的。
  
  为了逃避监狱内惩罚的,自残自杀的。
  
  还有以下情况也要注意,保外就医过程中被收监并且外保期间不计入刑期的情况:
  
  骗取保外就医的;
  
  自杀自残的故意拖延就医时间的;
  
  办理保外就医不就医的;
  
  恶意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屡教不改者;
  
  违法犯罪的;
  
  不按照程序向公安机关不报道的。
  
  保外就医期满的提前两个月再去鉴定医院进行重新鉴定,就医情形消失的,收回监狱继续执行,符合续保的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保外就医期间死亡的,家属应去公安机关和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和除名。保外就医期间服刑期已满的情况下应及时办理释放手续。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的情况下,在取得审理法院的相关文书后除去保外就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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