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工人的单位或者公司拒绝支付给他工资,劳动者可以像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给用人单位进行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回自己的工资:1、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进行投诉,虽然方法吧很简单但是各个地方的执行力的效率和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也就是我们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自己的工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它直接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没有发工资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是,除了可以拿到自己的工资,还可以拿到额外的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等。缺点是申请劳动仲裁就是说打劳动官司,不但程序多还的请专业的人士来帮助打官司。如果是给个人经营的公司工作,还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中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因为劳动报酬和时间上发生争吵与意见不合就适合下面的法律:1、 如果吧两个人是因为确定劳动的关系而发生的争吵和意见不合;2、 如果是因为签订 ,执行中,改变,解除还有是结束劳动关系恶意发生的争吵和意见不合;3、 因为工司辞退和自己辞职中间离职发生的问题;4、 因为工作时间、休息天和休假、买的社会保险、公司发的福利、组织的培训所发生的争吵和问题;5、 对于劳动发的公司和在上班期间受伤的医疗费用还有对贫困户的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不发工资已经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如何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留在原来的单位工作,并且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并未表示异议,这就叫做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如何解除呢,它与法律上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些不同之处,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2001 年11月26日施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


·钢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钢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钢 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钢材方面的合同、协议等。 (三)合同的...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产生变化,有时候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转移相应的劳动关系,不少人认为在劳动关系转移的时候,劳动单位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通常,劳动关系的转移并非出自劳动者本人的个人意愿。因此...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的重要方面,如果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就会严重影响使用者的使用,甚至给使用者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威胁。那么,目前我国有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质量标准。 一、门窗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1、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


·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一、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员工正常离职后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


·劳务分包合同诉讼管辖问题,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当发劳务纠纷后,当事人双方会进行问题的协商解决。当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时候,就会选择诉讼进行解决。对于诉讼的管辖您可能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劳务分包合同诉讼管辖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分包纠纷管辖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


·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小型施工项目发包行为,提高小型施工项目招投标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小型施工项目是指单项工程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各类施工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简易发包是指发包...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三期妇女的,但是以下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您将非法集资这个问题上的中心放在了其负责人的身上,对于其他公司员工,我们都没引起太大的注意,包括法律规定中也是,那么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承担责任呢,其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非法集资员工过百万是否承担责任 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承...


·建筑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一、材料的采购管理 1、确定采购计划 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和标准;供应方资质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