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协议赔偿是否有效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协议赔偿是否有效吗?
  
  有效,法院认为一般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精神,亦有助于社会公德,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是:
  
  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
  
  1、离婚协议的性质
  
  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离婚协议的效力上应适用的法律
  
  因离婚协议兼有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因而在适用法律上,笔者认为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可以补充适用。
  
  3、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尤其是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不同的法院就同一问题所出的判决也不尽相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 离婚协议成立的时间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
  
  签订《离婚协议书》属于夫妻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依法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因离婚涉及身份与财产双重属性,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应当自双方达成明确的离婚意思表示,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时(即签字)成立。
  
  (2)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就
  
  离婚协议,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意思自治,具有民事协议性质。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的变动,协议离婚以当事人双方合意为前提,且其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当然了,如果我们了解一下婚姻法会知道,是其中有一方在做错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对方进行赔偿,可是离婚协议书当中的约定性质就不一样了,有些人就算没有做错,只因为自己提出了离婚,所以想要通过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弥补对方在感情上的一种愧疚,这样的约定具备法律效力,不得私自反悔。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
      离婚不仅需要处理双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双方育有子女的,还需要解决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比如谁来抚养,谁出多少抚养费等等问题。离婚案件重,子女的抚养一般都会判给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详情见下文。 一、离婚孩子抚...


·离婚协议如何变更?
      离婚协议书本身是建立在离婚夫妻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但实践中可能有的人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觉得自己吃亏了,因此想要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如何变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


·夫妻另一方无权追回家庭共同生活用房
      夫妻另一方是否可追回房屋的问题上,最早并未根据房屋用途作出区分对待。有专家提出应规定例外情形,即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房屋。 其具体理由是:(1)生存居住权是基本人权,夫妻一方擅自将家庭仅有的一套房屋出售后,如果还支持善意第三人的主张,则会出现夫妻另一方无...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一、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没财产双方就可以以其它的事由来进行起诉离婚,同时法院也不会主动的要求对方进行分割财产;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


·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少次,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即使离婚后对孩子也有抚养义务,尤其是未成年子女,需要定时向其支付抚养费。拒付抚养费可以分为多种情况,如果是不愿意支付且无抚养意识的情况,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少次呢,还有就是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少次? 根据相关法...


·一、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
      一、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比例是父母薪资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


·判拘役开庭时家属能到庭吗?
      判拘役开庭时家属能到庭吗? 一、判拘役开庭时家属能到庭吗? 判拘役开庭时家属能到庭,只要是属于公开审判的情况,就可以到庭观看庭审活动。法院在对被告做出判决的时候,可以不通知家属到庭,但如果判处了实刑,送执行机关服刑,执行机关要要及时通知家属。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


·公积金不能作为计算子女抚养费的依据
      公积金不能作为计算子女抚养费的依据。工资可以作为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依据,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本人工资的20%—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多少,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诉讼离婚男方不知情需要什么证件,离婚程序是什么?
      夫妻离婚都是感情破裂等造成的最后结果,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现实中常常会出现一方不知情的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男方不知情需要什么证件,离婚程序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离婚男方不知情需要什么证件,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向法院申请...


·重婚罪判多久 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
      在我国,合法的婚姻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一些重婚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后果,同时也触犯了法律相关规定,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触犯重婚罪判多久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


·通常夫妻离婚最多起诉几次?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起诉好几次,经过好几次处理之后,最终才会被判决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于是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究竟夫妻离婚最多起诉几次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夫妻离婚最多起诉几次 最多的是有几次,法律并没有明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