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男女结婚是为了能够建立起一种新的关系,即夫妻关系。而此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先做出审查,看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实践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合意?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二、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1、不能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即重婚。
  《民法典》规定,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构成重婚,其再缔结的婚姻无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2、当事人不存在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基于提高人口素质、避免遗传疾病的要求,以及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各国民法典的通例。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因此,凡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都应当是无效婚姻。我国许多地区长期流行所谓的“亲上加亲”的婚姻陋俗。特别是表兄妹结婚的在过去比较常见。这明显违反民法典,必须禁止。
   3、当事人没有患禁止结婚的疾病。
  我国《民法典》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应禁止结婚。法律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目的是为了防止和避免疾病的传染和遗传,以保护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后代的健康。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未治愈、先天性痴呆以及某些已被实践证明不应结婚的传染病未治愈者。
   4、当事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是结婚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如果未达到婚龄的情况消失了,则其婚姻不认定为无效婚姻。
  在阅读了上述文字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了吧。这些条件是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条的话,那么都是不会给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应该了解一下结婚登记的程序内容,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登记手续。


·哺乳期内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发展的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十分方便,因此很多情侣在并没有考虑的十分清楚时就选择结婚,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一些刚结婚不久的夫妻后来选择离婚,甚至还在哺乳期内就有离婚的,只要是离婚就会涉及财产分配,那么哺乳期内离婚财产分割在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婚姻法可以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可以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可以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


·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年
      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年 法律法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


·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社会上会出现许许多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中最为复杂,法院最难处理的财产问题,就是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原因就在于夫妻之间的财产一般都是由双方共有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就会比较麻烦。并且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夫妻之间的财产还很难定性。那么,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一、...


·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场离婚官司的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人们常说“好聚好散”,这句话却在现在很多的离婚纠纷中却无法体现,离婚时因为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等,常常闹得只有通过打官司才能解决,打官司最好就是聘请律师帮忙维权,但是因为不是经常接触律师市场,很多人对于怎么选律师以及一场离婚官司的律师费不是很清楚。一、离婚官司...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的财产分割,因此一般是适用中国法,主要是由婚姻法做出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婚姻法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时效规定 涉外离婚析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一、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离婚时争取子女抚养权要准备: 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 包括工资单、缴税证明、银行存款单、产权证书等,充分的经济实力是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争取子女抚养权非常有利。 2...


·婚姻当事人的重婚哪受理
      婚姻当事人的重婚哪受理重婚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案,也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


·离婚后女方需要付抚养费么?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双方离婚面临的问题不少,其中就包括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面。实际生活中,因为抚养费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比较常见。抚养费是对孩子基本生活的保障,作为父母,都有这方面的义务。那么离婚后女方需要付抚养费么?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字。 一、离婚后女方...


·婚后证劵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妇共同财产
      婚后证劵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妇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