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钱不还起诉时效有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国家民法上的诉讼时效一般是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但也有特殊的诉讼时效比如一年的诉讼时效,还有最长的诉讼时效就是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适用的是普通三年诉讼时效,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借钱不还也有可能适用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首先重要的是要清楚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一般是借钱的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内,或者是债权人给债务人了一个还钱的宽限时期,那么在这个宽限期到期的时候,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比如说,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还钱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那么按照三个月的诉讼时效计算的话,那么起诉时效到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是有效的,超过了这个诉讼时效去法院起诉的话,如果对方主张该笔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对方就可能不还这笔钱了。另外,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借了一笔钱,例如说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借的,但是双方并没有约定还款的日期,假如到了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债权人去找债务人要钱,债务人主张说已经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我可以不给你还钱,这个时候债务人说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借款的时候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是什么什么,那么就不能确定什么时候开始起算诉讼时效,这个时候我们是根据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就是让债务人还钱的那一日起算三年的诉讼时效的,或者债权人让债务人在二零一九年一月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从二零一九年一月开始起算,如果债务人主动承诺在某一天还款,如果到了那天债务人没有还款,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哪些情况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
      在借款活动中,借款利息的问题经常会引发纠纷,而该类纠纷的发生也是有原因的,可能是因为彼此是熟人所以未就具体事项约定清楚,也可能是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考虑到风险等。那么,究竟哪些情况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呢?简单来说,借款利息纠纷何时会发生?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哪...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发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当中,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其实是很相似的,包括犯罪主体、一部分行为方式、主观心态等等,但《刑法》仍旧规定成了两个不同的罪名,也就是说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还是有区别的,那究竟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借条没有见证人可以吗?
      借条没有见证人可以吗1、借条不需要见证人,只要是真实的欠条,就有法律效力,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


·夫妻离婚时一方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一方债务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


·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
      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双方签署借贷合同后,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之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债务人就要及时偿还债务。债权债务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民事关系,双方都要履行各自的义务。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债权债务转让的事情,那么,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


·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一、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合同中的债务人指:合同中负有履行义务的人,一般是指负有经济给付义务的人.在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给付义务,互为债务人,互为债权人.单务合同中,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负有给付义务,这时给付的一方为债务人,享有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


·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怎么讨债
      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怎么讨债一、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怎么讨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


·银行收到他项权证多久下款?
       我们现在很多的年轻人在结婚时,都已经是有房有车,条件也比当年的父母不知道好多少。不仅要有房,还需要有一个大房子,我们会发现,新开发的商品房住宅,除了公寓以外基本上不会低于80平米。银行收到他项权证多久下款?这个一般需要7-15天,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银行收到他项权证...


·借条中签字盖章该怎么做
      借条中签字盖章该怎么做 一、借条中签字盖章该怎么做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号、名字谐音都不规范,最好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纠纷。由别人代笔书写字据或代笔签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个手印,也容易引发纠纷。有些人习惯于盖章,但盖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没有备案的私章谁都能刻,...


·私人借款约定多少利息合适
      私人借款约定多少利息合适 一、私人借款约定多少利息合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