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挤塑板购销合同一般都有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挤塑板购销合同一般都有哪些内容?
  
  挤塑板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购销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标准
  
  1、产品的名称:挤塑板
  
  2、产品的品种
  
  3、产品的规格:cm(厘米)×60(厘米)×1.2米
  
  4、产品的质量标准:甲方根据乙方对产品标准的要求,为其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10801.2-2002(挤塑板)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产品销售合同模板2、产品的计量单位、方法以现场实际送货签收凭证为准
  
  三、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甲方负责送货,乙方承担运输费用,货物送到指定施工地点,有接货人或其委托接货人在上签字确认后,货物交接完毕。
  
  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接货人(委托接货人),如乙方变更接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委托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重新安排运输计划,如果乙方违反该约定,延期交货与甲方无关。
  
  四、产品的交货时间
  
  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甲方应及时将货物交往交货地点,直到供货结束,不得影响乙方施工进度。如乙方少于7天通知甲方,造成延期交货与甲方无关。
  
  五、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结算
  
  1、产品单价:6cm×60cm×1.2米 ,挤塑板单价为元/m3,产品总造价格共计为 元。
  
  2、货款的结算方式:预付款款 元。
  
  六、验收方法
  
  1、甲方提供所有货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标准(按JC623-1996标准允许误差为+1KG/立方米),乙方在验收时间内,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一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需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编号、运输车辆、到货日期、接货人姓名,说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合格证、数量、检验方法、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事项。
  
  2、乙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产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可拒收。甲方负责包换。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向甲方偿付退货款3%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该部分货物的货款2倍的违约金以及运输费
  
  3、乙方如填错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担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以上就是挤塑板购销合同的相关内容,装修公司采购挤塑板的时候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把产品数量、价格、交货期等关键信息都要约定清楚。同时,还要写明供应商违约责任和处理纠纷方式。这样,如果材料厂在供货途中产生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合同的条款来解决。


·锅炉拆除合同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锅炉拆除合同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在农村,几乎每家每户都可以看到有一个很大的锅炉。以前的生活当中锅炉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人家都不用锅炉,而改用天然气等先进的设备。因此很多人会选择将锅炉拆除。那么锅炉拆除合同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锅炉...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对于赠与合同来讲,虽然其是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但实践中,也是要求合同先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究竟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是...


·手机抵押典当合同的模式是什么?
      手机抵押典当合同的模式是什么 除了向银行贷款以外,您可以筹纳到资金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将自己的一些私有财产进行典当。大多数人在选择抵押物的时候,都是自己的一些不动产,现在拿自己的手机进行抵押的这种方式还是比较少见的。主要还是因为市场上手机的价格浮动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


·客运合同纠纷中的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或解除
      客运合同纠纷中的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或解除如今很多人出行依然依靠的是公共交通工具,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可能需要与对方签订一份客运合同。生活中,因为客运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那此时遇到客运合同纠纷是否可以变更或解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客运合同纠纷是否可以...


·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是:所签订合同中的相关物品,如财产、商品等。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享有代位求偿权。所以车辆损失可以申请代为赔偿,而人员受伤不能享有代为追偿权的。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怎么解决口头居间合同纠纷?
      怎么解决口头居间合同纠纷?一、口头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居间合同一般都要书面的,口头的除非对方认可,否则很难判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


·仓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所有的合同订立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原则所在的,仓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在订立的时候也是具有一定的原则的。这个原则可以对仓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利,起码能起到公平,有效的作用。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


·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模板怎么写?
      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模板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