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二、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结婚彩礼虽然是由男方家支付给女方家的,但有些情况下可能就直接给了女方家的父母,但更多时候却是在婚后直接由夫妻共同来使用、支配这个彩礼钱的。那么在不同的情况下,对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就不同,若是前一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判定婚姻无效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


·女方不给抚养费几年可以起诉,如何支付?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之中的难点问题,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规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对于那些拒不给付的现象,可以起诉。女方不给抚养费几年可以起诉? 一、女方不给抚养费几年可以起诉 可以以孩子的名...


·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吗,赔偿方式有哪些
      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吗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当无罪释放后,人民群众的人身自由和利益受到国家层面带来的伤害与损害时,受害者理应得到国家的赔偿。接下来,的我们就来解开您的疑问。 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


·为使情人尽快离婚赠与对方配偶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吗
      虽当事人自认其对情人的配偶没有任何给付义务,该款项给付动机在于促成男方与女方尽早离婚,“进行了一次金钱和感情的交换”,“这种赠与违背了社会良好价值观、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但其基于该给付动机完成给付后主张无效之返还,更是有违公序良俗,悖于诚信,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故参酌...


·婚姻法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婚姻法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


·离婚诉讼起诉的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起诉的材料包括哪些?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注意:必须是原件,不可以是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身份证等上级机关审核完毕后便可归还给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文件,即证明是夫妻关系的所有有关文件。一般情况下,提交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结婚证不小心弄掉了...


·一、在我国离婚起诉答辩应该如何进行?
      一、在我国离婚起诉答辩应该如何进行?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一...


·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离婚看上去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之后发现双方的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但是对于某些事项又协商不成,只能选择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


·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当夫妻离婚时,必须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有网友咨询律师,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呢?我们提醒您,抚养权公证的过程并不繁琐,只要您准备齐证件,就可以去公证啦。 一、办理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


·民法总则关于国家监护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关于国家监护的规定是什么监护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一种监护义务。监护义务不仅是道德上的一种要求,同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对于监护人的规定,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我国公民都会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民法总则...


·男方争抚养权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现在社会上大多数夫妻只有一个孩子,每个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心头肉,更是爷爷奶奶乃至整个家庭的重心。出于传统家庭思想香火传承的考虑,更是对父子(女)亲情维系,男方一般都会非常积极的争取对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现实中男方争抚养权该如何做比较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方争抚养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