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一、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没有。因为治安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不是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刑法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事实上,情节比较轻微的寻衅滋事一般就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的。在政府单位执法的过程当中难以避免的会有一些纰漏,但是民众不能通过寻衅滋事这种方法去肆意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政府都明确规定的有合法的维权途径的,寻衅滋事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触犯国家法律。
  
  


·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多少年
      凡非法传销团队人员达到7人,收入达到5万元的,一律以传销罪论处,轻者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判5年以上,并没收非法所得所有财产,并处罚5倍以上罚款。《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


·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为多少日
      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为多少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


·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认罪须在当庭;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3、认罪的内容: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当庭自愿认罪量刑...


·受贿罪中的行为哪些可以数罪并罚
      有行贿的就有受贿的。行贿的会犯罪,受贿的也会犯罪。受贿的同时很可能触犯其他犯罪进而数罪并罚,那受贿罪中的行为哪些可以数罪并罚?犯了受贿罪就要受到刑罚处罚,那如何处罚受贿罪?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解读,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一、受贿罪中的行为哪些可以数罪并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


·倒卖船票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在社会活动中,犯罪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我国在处理的时候,也会对起区分对待。其中,有一些犯罪活动,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这其中就包括倒卖船票的行为。现如今,船运也为您的出行提供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倒卖船票是不利于船票制度的管理的。那么,倒卖船票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一)主观的目的不同。本罪采用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手段,虽然会造成财物的毁坏,但这不是行为人的目的,行为人的目的是通过上述手段来毁坏生产经营,进而达到自己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的不法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仅仅是实现其目的的手段...


·在我国关于缓刑是不是实刑?
      其实对于监狱的建设和管理,国家每年也是需要花费很多的财力跟人力进行经营的,犯人被关押在监狱当中的一些最基本的人权还是不能够被剥夺的,所以国家也是考虑到节省财政的支出,并且通过我国的刑法能够让当事人真正的幡然悔悟,所以才制定了缓刑。那么,在我国关于缓刑是不是实刑? 一、在我国关于缓...


·打架行政拘留是犯罪吗?
      我们在生活中,不管是夫妻还是在外面跟陌生人,很多的男士,脾气比较暴躁,经常会用拳头解决问题。如果情节严重或者人数参与众多,可能会被处罚。一般,情节轻微,没有什么人员的伤亡,也就是简单的行政处罚。打架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行为。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打架行政拘留是犯罪吗?1、拘留分...


·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被批捕
      一、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被批捕刑拘之后逮捕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理由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刑拘后逮捕会不会通知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


·冒名顶替罪怎么判刑 触及的刑法有哪些
      一、冒名顶替罪触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冒名顶替经常涉及到伪证罪以及包庇罪两种罪名。《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


·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刑法上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可以给予刑罚种类的变更,或者刑期的缩短。那在司法实践中,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