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女方怀孕期间如何离婚首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女方怀孕期间如何离婚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次,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想要离婚的,在以下情形中可以提出请求:1、双方对离婚协商一致;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1)女方怀孕是在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所以,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主张离婚的,并不必然无法离婚,属于以上情况的,仍然可以提出离婚。不过,若是没有特殊情况的,女方也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仅在怀孕期间被限制离婚,在孩子出生以后一年内仍然会被限制自由,并要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否则的话,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索取抚养费。二、怀孕期间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1、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2、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虽然在女方怀孕期间,法律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一定的限制,不过这不是说在此期间夫妻就一定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共同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法律也不会做出过多干涉。但要是男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在非特殊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与人身有关的诉讼律师不能风险代理,但是你的属于财产纠纷可以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


·离婚后财产多久执行
      离婚后财产多久执行 一、离婚后财产多久执行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实现实体权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通常就是指的使用登记或是法律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的法定关系,同时也是结束因为婚姻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遇到了丈夫在外面赌博,并且造成了家庭负债累累的情况而选择离婚的,具体的离婚途径有两种,一种就是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之后就可以进行登记...


·婚姻无效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在婚姻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的时候,那么该婚姻就是属于无效的。对于无效的婚姻,自然不能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因此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那么实践中婚姻无效的解决方法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无效婚姻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


·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 一、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


·结婚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
      一、结婚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


·未婚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男女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之后,也是要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那这个时候如果自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话,未婚子女抚养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一、有过错一方离婚赔偿多少钱?
      一、有过错一方离婚赔偿多少钱?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在我国离婚抚养权怎么归女方
      在日常生活当中,孩子是每个家庭的核心,即使父母离婚,但是对孩子双方肯定都想争取到抚养权。不过怀胎10月,孩子对于母亲的意义来说更为重要。很多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女方不放心把孩子交给男方,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我们将对在我国离婚抚养权怎么归女方的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吗?
      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吗?有的家庭因为无力抚养子女,因此会将子女送给他人作为养子女。当然,也出于换取对价的意图,而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从法律角度分析,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1、哪些人可以作为送养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