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险一个月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工伤保险,大家最直观的的印象就是认为是受了工伤的时候可以获得的赔付,这也是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体现,那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费,能获得多少赔付很多人都是不了解的,今天来说说工伤保险的相关问题。一、工伤险一个月多少钱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依据的是员工的工资总额,国家没有具体规定明确的缴费标准区间,现行一般的缴纳费率是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二,实行浮动费率制,保费全额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作为五险一金之一,是一种社会福利保险,和其他保险有很大的区别,具有强制性和更广泛的保障范围是最大的区别。强制性体现在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单位必须为员工投保的,也通过了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必须这样做,《社会保险法》的第三十三条也规定了员工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的保费,都是单位购买和缴纳的。更广泛的保障范围首先体现在年龄、职业范围,工伤保险针对全体劳动者,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都可以投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为结束,也无论是什么工种,什么行业。其次体现在获得赔付的范围,工伤保险可以直接对工伤治疗期间的治疗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生活护理费、饮食补助费等进行保障和报销。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依据的是员工的工资总额,国家没有具体规定明确的缴费标准区间,现行一般的缴纳费率是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二,实行浮动费率制,保费全额由单位支付。具体缴纳多少由单位而定,一般来说工伤保险也是劳动者对企业福利的一个考量标准,单位也不会给得太低,总之不缴纳是肯定不行的。我国现行规定的缴费标准因行业不同而变化,按照行业的风险程度进行划分分为三类,分别是风险较小的行业、风险中等的行业和风险较大的行业。风险较小的行业多为坐在写字楼的现代白领所工作的行业,如保险业、互联网业、银行业等,这类行业的保费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五。中等风险的行业多为需要户外工作或者直接间接接触机器设备的行业,多为加工业、房地产业、娱乐行业等,缴纳的比例是缴纳基数的百分之一。而风险较大的行业缴纳比例最大,为百分之二,多为采矿业、炼油业和化学品制造业等。举个例子,如果每个月的工资是六千块,单位给买的工伤保险是中等档次,缴纳比例为百分之一的,那每个月的工伤保险保费就为60块,全年的保费就为720块。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职工因公致残或因公致死时,能获得工伤保险提供的补偿。因公致残的补偿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六七中有规定,伤残等级在经过工伤认定后分为十级,十级是最高的伤残等级,具体补偿多少要视伤残的等级而定,一般为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和每月的伤残津贴。获得补偿的前提是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和接受治疗,如果是刻意的拖延病情而且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会丧失工伤保险的保障资格。
  
  
  


·一、已满十六不满十八未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一、已满十六不满十八未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1、年满16周岁,已经达到我国法定劳动年龄,因此不算童工。虽然你未满18周岁,法律上未成年,但已经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因此劳动收入可被认定为合法的劳动收入。 2、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规定被赔付者的年龄,只对被赔付者做了“有...


·202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哪些方面强化保障?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哪些方面强化保障? 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哪些方面加强保障?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


·一、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什么时候生效?
      一、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什么时候生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条文,关系到劳动者的各项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条文,关系到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力,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一项标准和依据。各地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也有基本的条例细则,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重庆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怎样的。 重庆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一、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一、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符合相关学历和资历条件,可以申报工程师职称。 从评定条件上可以看出,能不能直接评中级工程...


·关于女职工请哺乳假从哪天算
      关于女职工请哺乳假从哪天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哺乳假一般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周岁为止。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


·劳动仲裁裁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书什么时候生效??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这一规...


·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因为办理社保的转移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办理保险转移只能转移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统筹部分不转移,所需材料如下: 1.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人员减少表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转移单 6.缴费凭...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


·公司解散股东员工赔偿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股东员工赔偿是怎样的? 一、公司解散股东赔偿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八十...


·一、在我国国家机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一、在我国国家机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在职工发生工伤后30日内向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义务。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