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再婚财产属于两个人的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再婚财产属于两个人的吗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和一婚财产分割是一样的。结婚后他们两位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民法典,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民法典有关履行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离婚财产的处理不会因为是再婚就会有着法律上的区别,因此自己需要注意有关的细节,尽量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但是在程序的操作上如果有着较大的疑问,就需要自己有效的处置,这样自己的利益保障就会有着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需要自己按照要求进行。
  
  
  


·男方争夺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都有哪些条件?
      男方争夺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都有哪些条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


·年夫妻分居多久能离婚很多人面临夫妻双方分居这种问题时
      年夫妻分居多久能离婚很多人面临夫妻双方分居这种问题时,便会自然而然的认为分居时间达到一定期限便可以便可以自动离婚。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婚姻是依照严格的法定的程序所缔结的夫妻关系,并不会因为时间的长短或是个人、双方的意愿而导致婚姻的结束或是无效。因此,要想结束婚姻,也要按照法定...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属于夫妻财产,孩子是无权分割的,夫妻平分 离婚分两种: (一)、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一方起诉...


·刑事国家赔偿程序规定是什么?
      刑事国家赔偿程序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国家赔偿程序规定是什么? 1、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


·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才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生活中该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呢?尤其是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正好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那这意味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我们收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因出轨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民法典》中有规定,要是夫妻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夫妻因出轨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因出轨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法院判决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要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产生了争议的话,则此时只能由法官对抚养权作出判决。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比较担心,在法院判决后抚养权是否还可以进行变更呢?若不可以的话,则可能争夺抚养权就会异常的激烈。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实际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法院判决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根据...


·起诉离婚开庭几次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起诉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与协议方式离婚是不同的,毕竟此时离婚夫妻之间可能产生了一些问题,因此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那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开庭的问题,究竟起诉离婚开庭几次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


·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如果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子女肯定是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的。但如果家庭中有两个孩子呢,此时夫妻离婚的话,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