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二、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重新争取抚养权就意味着要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的,当初失去孩子抚养权的这一方,不能没有正当的理由就直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就算法院受理了,原告也有可能会承担败诉的结果。除非有满足以上任何一点才行,在正常情况下想要变更抚养权的只能是跟当事人协商。
  
  
  
  


·什么情况下算骗婚?
      1.未领取结婚证。如果女方向男方索要贵重的彩礼和其他礼物,却并不愿意领取结婚证,那么这种情况就算骗婚。2.领证后未同居。有些女方向男方要了高额彩礼或者是其他贵重礼品后,只领了结婚证,并没有一起生活。这种行为也是以婚姻为诱饵,然后骗取他人的财物。《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


·一、以前没有领结婚证,事实婚姻可以认定吗?
      一、以前没有领结婚证,事实婚姻可以认定吗?(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再婚
       一、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再婚 如果是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取得离婚证即正式解除夫妻关系,当场就可以办理再结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民事诉讼一般是二审终决,如果你们是在基层法院一审判离的,自拿到判决书十五日后方能再婚,否则构成重婚,因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十五...


·父母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权
      父母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权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


·云南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一直实行着计划生育的政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使社会更加稳定的发展,但是有些家庭却不断的非法生育,这样就产生了社会的负担从而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了,但是各地的缴纳标准都不一样,云南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这就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云南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


·法律规定冷暴力算是家暴吗?
      冷暴力算是家暴吗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此之前,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明...


·彩礼返还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拐卖妇女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有婚外情的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有婚外情的法院是否会判离婚一、有婚外情的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实践中,法院是依据下列标准来判决是否离婚: (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审判实务中,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 (二)须经法院调解仍无效。 对于调解无效,一方仍坚...


·丈夫和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
      丈夫和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 一、丈夫和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 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