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制注册商标是什么意思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的商标法当中规定有些商品必须要强制性的注册商标。而商标的强制性注册指的是获得了商标的使用权以及商标的专有权之后,必须经过商标的主管的行政机关来注册的一个法律制度。按照我国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说是需要强制注册的商标,那么就由国家的工商行政的管理部门来进行公布。而这个制度的确立的目的是在于便于国家对于全部的商标有一个统一化的管理,所以也称为商标的全面注册制度。商标法规定了一部分的商品以及服务的商标必须实行强制性的注册。那么必须实行强制性注册的商标的商品又有哪些呢?在我国的相关规定当中,国家规定了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且必须申请商标的注册。如果说一旦发现了没有经过注册的,那么都不可以在市场进行销售。从这个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当年的商标法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哪些商品必须进行一个强制性的注册商标。而在后来颁布的一个商标法的实施的细则上的第四条就具体规定了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并且还要按照规定来申请药品的商标注册。而且在注册的时候还应当附送上审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厅或者是卫生局的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也就是说,在最初的时候,商标法的思想,其实只是对于药品来实施了一个强制性的注册商标的制度,而其他的商品还是采取的是自愿注册的一个原则。而在一九八四年颁布的一个药品管理法当中,也对药品的一个强制注册商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在该法的第41条有这样规定到,除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之外,药品都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如果说没有经过核准注册的,那么都不可以在市场进行销售。《药品管理法》是在1984年9月20号颁布的,1985年7月1日实施的。在商标法以及商标法的实施细则实施之后的不久,国务院还颁布了烟草专卖的条咧,这个条例中的第16条规定了,卷烟,雪茄烟也应该实行了强制注册商标的这个制度。而在1991年的《烟草专卖法》取代了上述所说的烟草专卖条例呀,但是在新颁布的《烟草专卖法》中的第20条仍然规定了卷烟,雪茄烟以及有包装的烟丝仍然必须申请商标的注册,如果说没有经过核准注册商标的,那么均不可以进行生产和销售。上述所说的烟草专卖条例是在1983年9月23号颁布的,然后在1983年的11月1号实施的。而1991年颁布的《烟草专卖法》是在1991年的6月29号颁布的,在1992年的1月1号实行的。综上所述,目前在我国需要强制性注册商标的只有人用的药品以及烟草制品这两种。范围是很有限的。但是相对的,在管理方面也是非常严格的。
  
  
  


·关于注册商标需要营业执照吗?
      关于注册商标需要营业执照吗注册商标需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


·专利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专利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


·应该如何界定商标恶意抢注
       应该如何界定商标恶意抢注?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


·专利权和版权区别包括了什么
      专利权和版权区别包括了什么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2、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版权趋向于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文字性东西。3、...


·抢注商标权纠纷如何处理?
      抢注商标权纠纷如何处理?首先当事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投诉侵权行为,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人做出一些对应的处罚。当然了,如果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的决定不服,还有一种途径可以解决侵权纠纷,那就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去提起诉讼。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商...


·专利申请减缴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申请减缴的条件有哪些? 一、专利申请减缴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


·抢注商标宣告无效有什么后果?
      抢注商标宣告无效有什么后果?抢注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这种情况下相当于是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得先了解商标宣告无效的机制如何,产生原因在哪,在今后的商标使用过程中从源头扼杀住商标被...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具体来说保护的是作品的内容,受著作权保护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


·药品专利有效期多少年?
      药品专利有效期多少年?根据法律规定药品专利有效期20年的时间,具体保护期限如下所述。(一)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定保护期为20年。(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定保护期为10年。(三)外...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况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况(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七)...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发明人是单位的职员吗?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发明人是单位的职员吗?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发明人是单位的职员,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