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上市公司监事会要求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上市公司监事会要求是什么?(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3)上市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4)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5)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二、监事会的构成和议事规则(1)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2)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3)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4)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5)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上市公司监事会的目的是对公司的董事进行监视,避免董事做出违反公司利益的事件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董事对公司的运营和决策具有导向性和决策权,为了保证公司的平衡运营,必须设立监事会来对董事的权力进行限制,并对董事做出的相关决策进行审查。
  
  
  


·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的区别
      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的区别是什么?对于集体企业,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企业改制的。通常而言,企业改制都是事先制定总体的改组方案,以便更好的选择实施。但同时也存在着政府主导的企业改制。很多人不明白两者之间的区别,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在这个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时代,开公司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很多人对于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其实并不清楚,对它的流程也不是很明白。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注册公司其实很简单,需要的条件也不是很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公司,我们国家的公司种类是很多的,对于公司方面的问题也是有很多。公司当中对于股份转让的问题也是有发生的,公司法当中对股份转让规定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相互之间可以互相转让股权,但是如果向外人转让股权的话需要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


·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
      在公司和其他有关机构发生了债务债权纠纷的情况下,有的时候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公司的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很多人会觉得这一点和我国公司法当中规定的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的资产是要分开的相关规定是有所违背的。因此针对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的这个问题是充满疑惑的。 一、追加公司法定...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一)、赔偿项目: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


·我国公司法关联公司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关联公司是什么意思 生活当中,本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就属于关联公司,当然除了自己公司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外,公司也可以和其他公司存在利益上的瓜葛,甚至通过控股等方式,将两家公司进行关联。在公司关联的过程当中,要考虑到其他各位股东的实际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内容是,我国公...


·什么是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
      什么是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两个机构,一般情况,董事会负责向股东会报告,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两者之间有许多联系和不同的地方,那么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下面我们详细的总结了一下,一起看一看: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 会的职责 ...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各个法律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一些变动,公司法也是如此,我们发现有不少小伙伴对公司法的变动存在些疑问,今天就跟您整理一下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看看新旧公司法对这个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两者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差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河南拆迁企业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河南拆迁企业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河南企业拆迁赔偿的相关规定 于拆迁相关现在的最高级别法律规定为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是我们从全国通行的现行法律法规唯一一条能够找到的对企...


·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在我们工作中有一些人被企业董事会授权为法定代表人,承担一些责任并对公司负责,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他的权利和义务要跟企业法人相区别,二者名称虽然相似,但不是一个概念。则那么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这是许多人想要知道的问题,下面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公司法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