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处罚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处罚标准?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标准?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情况下,一般给予的是行政方面的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但如果无证驾驶摩托车并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就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时还要受到刑事处罚。
  
  扩展资料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摩托车自从被认定为是和汽车一样性质的交通工具以后就需要让司机带好相关的驾驶证件才可以允许开到路上的,如果开摩托车的人在掌握了驾驶的技术后忽略了证件的重要性,被查出后的结果就是要被罚款很高的数额以外还可能要被拘留。
  
  
  


·河北省交通伤残鉴定费由谁出?
      河北省交通伤残鉴定费由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1: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对方是无证驾驶,可以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不出,属于违法,可以向上级交管部门反映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交通事故认定书与对方出不出面...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是需要做好相关的赔偿的工作的,而这也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是需要做好相关的赔偿的工作的,而这也是一个容易让双方引起纠纷的问题。实际上,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抚养费的支付的标准,一直困扰着不少人。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一、被扶养人的...


·一、交通事故鉴定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鉴定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不算工伤也有赔偿,可以像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索赔,如果自己负主要责任的话,相关损失自行承担。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


·小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扣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超载的,按照超载人数进行处罚。对于小汽车来说,可载人数一般为5人,超载2人属于超过额定乘员20%,汽车驾驶人需要接受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之外,还要接受记3分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几周岁
      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三)不得醉酒...


·驾驶出租车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驾驶出租车肇事逃逸如何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交通事故中是需要赔偿货物损失的,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


·开车撞死人全责要坐牢吗
      是需要坐牢的。肇事撞死人触犯的是刑法,侵犯的不只是受害人的利益,还有公众利益。撞死人无论民事赔偿多少,刑事责任都是要追究的,不过在量刑上,每个案件具体案情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五金交电经营范围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楼房越来越多,需要买房装房的也越来越多,而在装修房屋时经常听到五金交电等名词,一位在购买建材产品时一定需要购买的就是五金交电,五金泛指金银铜铁等金属,而交电则指交流电用的电器或工具。那么,下文就随我们共同了解一下五金交电经营范围有哪些吧。一、五金...


·一、醉驾交警队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一、醉驾交警队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行为人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经人民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应当自觉缴纳。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可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