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要给误工费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要给误工费吗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办法》规定的是“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故由于你单位已给你发工资,并且额外收入难以认定为“固定收入”,故肇事方不赔偿误工工资符合《办法》的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误工费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存在纠纷,最好求助于有关部门的介入,进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有关问题的解决上会有不小的阻力,因此自己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自己的事情处理才会有着现实上的意义。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方交钱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方交钱,一方交房。但是在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退房,第一就是买受人和开发商协商一致,第二就是满足法定的退房条件,开发商必须给买受人退房,甚至还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具体来说买受人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一、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


·交通肇事逃逸有罚款吗?
      交通肇事逃逸有罚款吗?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


·无证驾驶撞车了没钱修车会判刑吗?
      无证驾驶撞车了没钱修车会判刑吗? 一、无证驾驶撞车了没钱修车会判刑吗 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无钱赔付的,要依据无力赔偿的数额才能确定是否判刑。如果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沈阳人比较爱喝酒,不少车主喝酒后还继续开车,这种行为是比较严
      沈阳人比较爱喝酒,不少车主喝酒后还继续开车,这种行为是比较严重的,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此,当地的交警部门对酒驾,特别是醉驾的查处力度很大。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案,醉驾涉嫌犯罪,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沈阳醉驾处罚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沈阳醉驾处罚...


·交警行政处罚会怎么样?
      交警行政处罚会怎么样? 在道路上开车行驶时无法百分之百保证不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多种,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受到交警的处罚,那么交警行政处罚会怎么样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关于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1、根据《道路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


·好心开车带同事上班,结果出事故,同事受伤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1、是否适用于营运机动车。好意同乘主要是指非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基于亲情或者友情在上下班、出游途中无偿搭载自己的亲朋...


·一、电动三轮车司机喝醉算不算醉驾?
      一、电动三轮车司机喝醉算不算醉驾?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所以电动三轮车也是属于机动车的,所以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第...


·孕妇交通肇事罪怎么办
      一般不会判实刑。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先取保候审,等生完宝宝哺乳期结束以后再服刑。如果致使受害人死亡,除了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还是会判刑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会被扣车吗?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会被扣车吗?1、醉驾是有可能会被扣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