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
  
  破产债权主要有:
  
  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③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④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
  
  ⑤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损失额亦应视为破产债权。
  
  (2)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③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债权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
  
  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
  
  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
  
  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在当今社会国家为了支持大家创业,对公司的注册没有那么多的要求了,但是对于破产,国家把持的很严谨,不是说你想宣布破产就可以宣布破产的,需要一些列的清算,首先是财产要进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在其次是缴纳税款。
  
  


·破产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破产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企业破产是很常见的,需要破产的企业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这样的破产才是合法的,破产的过程是复杂的,需要按照管理规定进行,这期间需要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投入,少不了破产管理费用。但是对于这部分费用具体怎么投入,您可能不是特别的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仔细...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一、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破...


·破产清算服务公司的人员组成
      破产清算服务公司的人员组成 企业如果面临倒闭,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企业就会进入清算流程,对企业内部的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算。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专业为企业服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司,这些公司专门从事破产清算的业务。那么,破产清算服务公司的人员组成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一下...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顺序细则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顺序细则 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企业已经进行破产清算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企业已经进行破产清算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一、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


·企业破产案件中的律师服务
      在办理公司、企业破产的案件中,律师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第一,代理或协助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申请宣告破产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债务人提出。律师在办理此项事务时应着重注意,协助债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


·公司破产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破产员工怎么赔偿?现在人们越来越努力去奋斗,一手创建的公司也越来越多,伴随着公司破产的比例也随之增大,公司破产也会对我们的员工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员工要了解到公司破产我们怎么去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破产员工怎么赔偿?为您解答。一、公司破产的概念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


·清算中的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
      从我国的法律先关文件《企业破产法》当中,我们可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根据该法律条文,如果子公司已经属于进入到公司破产的环节当中,这时候的子公司主要是要完成偿还各项债务,但是子公司一旦面临破产,说明子公司的资产已经不能够偿还其欠下的债务了,所以,当子公司进入到财产清算这个环节的时候...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需要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有限责任即不适用。从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排除有以下几种情况:(1)投资不到位,且未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可否定法人人格,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公司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此时会由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破产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偿。除清算获得外,不得进行其他活动,在清算行为结束后,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 一、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