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吉林省工伤待遇提高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吉林省工伤待遇提高标准是什么?
  
  
  近日,我省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工伤人员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提升幅度为近年来最大,全省工伤人员的获得感随之大幅提升,这也是我省连续第六年提升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调整待遇的范围: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已经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在调整范围。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36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225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214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203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92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70元。
  
  
  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22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17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134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配偶每月增加11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此调整标准。执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开始。
  
  
  二、司法解释
  
  
  此次是我省第二次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整待遇标准,是统筹考虑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和我省工伤人员待遇水平做出的科学决策,是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的惠民之举,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有力增强了我省工伤人员的获得感,在工伤保险领域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
  
  
  工伤待遇标准的提高是国家根据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作出的政策性调整,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在对工伤待遇进行清算时,应当按照新发布的工伤待遇标准来进行认定,本着对伤员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工伤待遇的发放,避免出现工伤待遇认定错误而造成矛盾纠纷,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认定。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需要怎样办理
       一、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


·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有哪些?
      上班族最盼望的日子莫过于发工资的那一天,但各个企业发工资的时间都不尽相同,有月初的,有月中的,还有月底的,可也有些企业对员工工资是各种拖延押扣,员工们常常是有苦难言,那么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工资以及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工资的含义“工资”是指用人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有哪些? 工程质量一直以来是我国重视的问题,因为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就会造成 巨大的损失,我国出现过建筑物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以及生命安全,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


·一、伤员进行工伤认定证人多少?
      一、伤员进行工伤认定证人多少? 伤员进行工伤认定时,证明应当需要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


·劳动争议二审后还可以上诉吗
      劳动争议二审后不可以上诉。通过二审后终审,二审终审后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上诉,只能向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但一般申诉案件受理的可能性不大,劳动纠纷的民诉案也不例外。二审判决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


·一、上班的时候劳动者喝酒被辞退合法吗?
      一、上班的时候劳动者喝酒被辞退合法吗? 得看单位规章制度中是否有规定,如果没有而被辞退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


·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公司认为,职员在工作中受伤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故而由于工伤纠纷引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为了方便此类案件的审理,相关 国家机关制定了工伤认定司法解释。2017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司法解释 ...


·一、劳动仲裁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以下情况都属于直接送达: 1)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2)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3)受送...


·算不算童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单位是不得招聘童工的,但是可以聘用未成年工,由于不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不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故而不知道2000年算不算童工,导致招聘了不少童工,需要注意的是,若企业单位招聘童工,经相关人士举报,一经核实,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无论是从工资待遇还是休息休假方面来说,劳动者与单位所站的立场始终有所不同,发生纠纷也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那如果选择诉讼解决的话,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 劳动争议当事人要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