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小产权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故其无土地使用证有效期。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土地使用证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确认而颁发的一个证件,这个过程不叫批准,叫登记。土地登记是一种依申请而作出的行为,不存在批准一说。土地登记必须符合以下原则:权属合法,面积准确,四至清楚就可以。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有哪些?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综上,如果确认房子是小产权,自己当时就要知道不可能领到国家房管局和国土资源部门所颁发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这类房子在销售的时候在房管局都不会进行备案。所以提醒大家,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能除了房价什么都不管不顾,万一买了一套小产权的房子,是后患无穷的。
  
  
  


·水城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关于土地征地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规定不仅保证了人们的利益,同时也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开发。那么关于地征地您又了解多少呢?土地征地补偿的标准又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知识要点水城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水城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水城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


·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在现实情况下,子女一方老家是在农村,户口已经转成了城镇户口,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的房产自己还能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应该很多人有疑惑,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不同于城市的商品房,是和身份、户口有直接关系的,这样农转非的还存在很多情况。下面,将对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做出解答。 ...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公民及企业享有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获得土地的土地权后我们还应该获得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权的法律凭证。这个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一、土地使用证的分类 (一) ...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 房改房是明显有别于普通商业住宅的。具体的区别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也就是说购买房改房的主体是单位职工。另外,职工购买该房屋还有数量限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


·法院判拘役后会关押在什么地方
      法院判拘役后会关押在什么地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


·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
      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不管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单位都应该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尽快的办好土地使用证书,这样才能证明产权归属。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土地面积、位置和使用人信息等,土地使用者应该妥善保管。那么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下吧。 一、土地使用证书多久...


·甲方宅基地位置为___
      甲方宅基地位置为___,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平方米,四至是东___,西___,南___,北___。 甲方宅基地上有正房x间、厢房x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___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 二、乙方宅基地位置为___,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平方米,四至是...


·农村土地征收农民有哪些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农民有哪些权利在农村土地征收中,由于与公权力的地位悬殊,农民的权益在征收的过程中常常受到损害。我国法律对农村土地征收中农民所具有的权利,以及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都有着严格的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土地征收农民有哪些权利? 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


·最新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房屋等地上附着物...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概念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


·信用卡诈骗罪服刑地是哪里,怎么判刑?
      现在很多人都在使用信用卡消费,不得不说信用卡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便利。如今,信用卡已经成为骗子手中的香饽饽,诈骗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无奈骗子个个狡猾,人民警察需要多花点心思才能抓得住罪犯,抓住罪犯就要给罪犯一定的处罚。那么,信用卡诈骗罪服刑地是哪里,怎么判刑?下面,我们一起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