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轮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三轮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交强险是为了保障车辆发生意外之后,车主可以获得相关的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车辆所受的损伤来看,但是具体赔偿不能够超过交强险的相关赔偿范围之内,如果超出的赔偿范围之内的金额交强险不予赔偿,这就是关于交强险的赔偿。
  
  
  
  


·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
      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 一、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 近年来,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过程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时有纠纷发生,究其原因,既有保户的原因,又有保险公司和社会方面的因素。 1、保额不足。 有的保户在为自己的车辆投保时,为了节省费用,千方百计压低投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


·在我国准驾不符交强险赔偿吗?
      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跟车型都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拿的驾驶证开的车辆不一样的话就会构成准驾不符,准驾不符是存在着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在过往的交通事故当中就有准驾不符的这种情形,但是作为驾驶人员来说,肯定也最关注在我国准驾不符交强险赔偿吗? 在我国准驾不符交强险赔偿吗? 2006...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人属于特大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


·交通事故判缓刑人马上可以出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率的,不能立即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


·交通事故发生后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怎么办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案发后应做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场在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以便于勘察人员提取物证、分析事故发生经过,为正确判断事故发生原因、...


·车辆防高空坠物具体该怎么做
      车辆防高空坠物具体该怎么做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我们可以发现现在身边的楼房是越来越高了。但是这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的问题,其中最为严重和危险的就是高空坠物的问题。很多时候我们的车辆都是露天停放的,那么车辆防高空坠物该怎么做呢?高空坠物究竟会造成多大伤害?根据科学...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


·有些车主可能在犯过错误之后
      有些车主可能在犯过错误之后,比如在醉驾之后不仅要得到相应的惩罚,还要写下相关的悔过书,那么悔过书醉驾检查怎么写?根据一般的说法来讲,首先,悔过书一定要诚恳并且真实,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检讨。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酒驾犯罪缓刑悔过书范本 检讨书 尊敬的单位领导同志...


·一、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一、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未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


·哪些扣分不会涉及交通事故
      哪些扣分不会涉及交通事故 扣分是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关联,但是事故认定中的责任划分是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依据的。所以发生事故不一定会扣分,要看交警根据现场判断是否存在交通违法。 但轻微交通事故又不快速解决,可能交警会酌情扣分。 距离来说,某人...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汽车不再是奢侈品遥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汽车不再是奢侈品遥望不可及,有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车辆在路上行驶难免发生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若是交通事故责任一半一半的,该怎么赔偿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一半一半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