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产增值离婚时如何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房产增值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增值在离婚时的分割情况,应当根据房产购置时的出资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则应当对增值部分进行平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进行处理,协商不成出现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才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判处理。你们所居住的房屋如果是婚前由一方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仅仅是房产证于婚后时间取得,那么这个房屋仍然应该属于婚前购买,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只是你购买的房屋还存在按揭贷款,这种贷款应当属于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你老公在结婚后共同生活期间与你共同偿还贷款,实际上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一方的个人按揭贷款债务。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偿还的银行按揭款,你应当将共同还款金额的一半补偿给对方。
  
  
  至于房产的增值部分,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就你的情况来讲,如果房产为一方个人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你老公对分割房产折价的增值补偿提出要求的情况下,那么整个房产增值部分要划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两个部分。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房屋的房款部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这部分房款应享受的房产增值收益也应归个人所有;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收益的房产增值数额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也就是获得房屋权属的一方应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你老公也仅能够获得共同还贷部分收益的房产增值数额的一半。
  
  
  二、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合理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隔是一个比较难以认定的问题,特别是房产的问题,如果房产增值了,是否需要分割的认定主要是由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决定,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存在房产权分隔和增值部门的收益问题了。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费是多少?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费是多少? 一、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流程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 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


·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
      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 一、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 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 (一)、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目前都是房主承担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你承担;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
      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原本签署生效的租赁合同会因此无法继续履行,于是经当事双方协商后会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但是您是否清楚该如何书写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出的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以供您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 甲方(出租方):X...


·一、拿房子注册公司可以吗?
      一、拿房子注册公司可以吗? 住宅是可以用作注册公司的,只要是能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那就可以申请注册登记。但是,对于一些影响居民安全,环境卫生的,都不能将住宅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 使用住宅地址作为注册地址,需要提供证明,证明房屋的使用者是本人,比如说,需要有房产证,申请...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无法一次性全额付清,因此只有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但这涉及到银行利益的事情,当事人在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方面会对条件做出审查,不过您知道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1...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一、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城...


·租售同权后公寓形势如何我国部分城市住房供应正从“
      租售同权后公寓形势如何我国部分城市住房供应正从“重售轻租”转向构建“租售并举”态势,住房租赁市场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期。长租公寓在政策红利支持和租赁市场空间的吸引下,赢得了二手房代理、地产开发商、互联网企业、资本市场的亲睐和投资,正在成为房地产存量市场下一个新的盈利突破口。“长租公寓...


·看具体情况。二手房一房二卖如何处理要分三种情形:
      看具体情况。二手房一房二卖如何处理要分三种情形: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卖房者应对前一个房屋...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对于商品房,开发商可以进行预售,也是可以就现房进行销售的。无论是预售期房,还是销售现房,其实都是要求开发商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才行,而对于商品房预售,由于风险比较大,对此我国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即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接下来,我...


·一、遗产继承人之一霸占房产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人之一霸占房产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但此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我国住建部统一制定的,除此之外开发商往往还会要求格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下面我们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供您参考了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