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再婚后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夫妻再婚后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再婚后去世的情况下,财产应当按照遗嘱的约定认定,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
  
  
  3、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四个孩子有权主张继承。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存款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当做为您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存款不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该存款的一半应为您所有,其余的视为您丈夫的遗产,依法继承。
  
  
  2、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您是死者的配偶,配偶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您有权得到相应的抚恤金。丧葬费是用于对死者安葬之用,法律对丧葬费的分配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谁垫付的给谁,若有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夫妻再婚后去世所涉及到的是财产继承的问题,因为离婚时对相关当事人的财产分隔比较认定。有关继承的权利和继承人的选定情况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按照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继承即可,同一位置继承人有多位的,应当通过协商来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讼解决。
  
  
  
  


·在我国夫妻离婚能探望孩子吗?
      在我国夫妻离婚能探望孩子吗?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


·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规定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子女在三岁内抚养权归谁?
      我国每年都有多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即使是有孩子的家庭,有时候也会走到离婚这一步。对于离婚双方来说,都想亲自抚养子女,以尽到自己的义务。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有一定原则可循的,那么,子女在三岁内抚养权归谁?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子女在三岁内抚养权归谁? 人民法院审理...


·一、婚姻法自愿放弃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婚姻法自愿放弃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有效?自愿放弃财产分割的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意愿放弃所有的财产,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


·两周岁以内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两周岁以内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


·父母离婚后抚养孩子到多大?
      父母离婚后抚养孩子到多大? 虽然父母需要抚养孩子,但并不是说抚养就是一辈子的,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在长大成人之后自然也就不需要父母的抚养了。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父母离婚后抚养孩子到多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抚养孩子到多...


·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规定受害人在申请进行国家赔偿的时候,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做出,也就是必须要递交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那么您知道这个国家赔偿申请书该怎么写吗?具体又应该记载哪些事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文 赔偿请求人:×××,族,现住××...


·新婚姻法 外遇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外遇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出轨、婚外情,一般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是一种对配偶不忠的行为,而现实中也有很多夫妻是因为一方外遇而导致离婚的。不过有些情况下外遇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那究竟新婚姻法 外遇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 外...


·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
      一、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 (一)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


·上海优秀离婚财产诉讼律师为何受重视?
      师近几年来一直处在繁忙且高收入的状态之下。高资产的上海本土居民在面临离婚财产纠纷时,往往会优先选择更为专业的律师团队。上海离婚率的居高不下在某种程度上为这种现象提供了前提,而离婚财产纠纷中的可变动内容也使得上海优秀离婚财产诉讼律师相较于水品较低的同行而言更有存在意义。今天我们就来...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提供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