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合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合同吗?
  
  若无特殊情况,公司是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此外,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否则,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需时间跨过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时,即进入无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阶段,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也同时转为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的代价是不一样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3、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在续签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上原本就是职工有一定的主动权的,因为员工提出不续签的话,无需对公司负任何的法律责任,只需要正常的离职即可。但反观公司就不一定了,公司不续签合同除非是有法定理由可以开除职工,否则,不续签劳动合同必然是需要付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代价的。
  
  


·工伤后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
      工伤后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怎么处理? 1、在工伤结果出来之前,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   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以及你所属的统筹地...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还工资怎么办?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还工资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


·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工资是职工因参加企业劳动,作为劳动报酬领取,并由企业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为了保证国家对用人单位工资总量的宏观控制,《中华人民...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需要怎么做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需要怎么做 一、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


·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劳动力市场越发展,劳动关系问题越重要。本书通过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进行深入系统的比较和梳理,分析概括了西方国家劳动关系的基本理论、学派、制度模式、理念观点与争论,尤其是其劳动关系问题最尖锐时期的立法、政策和经验...


·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从事高危行业的劳动者,经常会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而造成伤害。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需要及时去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国家在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做出了详细的法律规定,那么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就成为了我们关注的重点。下文对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付出劳动就可以得到一定的报酬,我们平常所说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付出劳动就可以得到一定的报酬,我们平常所说的工资就是劳务报酬的一种,但是劳务报酬不是仅仅只指工资,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平衡各行各业之间的工资,使市场经济的配局更加合理有序,国家以及各省颁布了工资指导线,今天为您介绍,成都工资指导线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2...


·员工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
      员工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 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书 办理离职手续,你还需要再就业,如果没有相应的手续办理,再入职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尽量写好辞职申请书,注明辞职原因交付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在离职时和单位搞得不愉快,如果单位开出辞退文件,那么对你会有一定的影响。 ...


·一、到法院诉讼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到法院诉讼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