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商业而言,有很多的秘密,这些秘密关系到一家公司的生死存亡,非常大重要,它是一个企业的核心,而这些秘密可以使技术、可以使运营的方案、可以使某种药物或者是食物的配方等等。对于这些秘密,公司对会进行十分严格的保密行动,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就算是再严密的保护,也不能防止其他的竞争公司想尽办法的窥视。那么,我国的法律是怎样保护这些商业的秘密的?对于侵犯一家公司的商业秘密的罪行,我国是怎么认定的呢?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这条罪名是怎么定义的。一般,我们是根据侵犯的行动证据来认定问题,但是通常有以下的几个方面的问题:(1)相关单位对于侵犯人的行为进行指控,一般来说很难有所证据来证明;然而,一般这种证据搜集的难度主要是表现在2个方面:一则是被侵犯一方(往往是指公司)不是很愿意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通常是因为公司不想把手中的那些商业机密当中证据提供给相关单位,而且也不想把这些技术送到相关的单位进行一些必要的鉴定,所以就会造成本罪的证据链上没有办法构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2)就是侵犯者得到的这些东西是不是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在这一方面的鉴定的问题。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就是具备了鉴定的时候,专业的权威部门就会对于一些技术的信息进行鉴定。毕竟由于侵犯者泄露出去的一些信息或者是秘密是不是属于商业的机密,这总是会牵扯到一些复杂的技术问题,但是法院的法官对于这一些的专业问题的涉及知识量很少,所以怎么来定义这些被泄露的信息是不是属于了商业机密。在这种的情况之下,那些专业的权威机构就会起到了很是重要的作用了。这主要是因为专业的人员对这些专业性的知识的了解情况比较全面,然后通过他们对这些资料展开检索和对比,再接着分析他们得到结果,所以是具备了一定的科学根据的,也具备了客观性。当然,法官在裁判双方上面是中立的,所以根据定案的结果还需要听取双方的意见,然后结合了其他的一些证据之后判断是不是可以采信的。然后,当确定了相关的罪行事实之后,就会对本次泄密的损失进行计算,毕竟,最后的量刑是会根据损失来决定的。所以,在实际的运用中,这些秘密的损失的计算分为几种情况,分为:(1)因为侵犯的行为让公司或者说这些秘密的所有者受到的损失来定义罪名以及量刑;(2)将泄密的人讲秘密泄露出去之后得到的利益的多少来作为损失定罪和量刑;(3)就是用比这些被泄露出去的秘密本来价值高的费用使用来作为损失定罪和量刑。对于这种罪,如果犯罪的是个人的话,已将会根据情况来判罚有期徒刑和罚金;如果是单位的话,就会对单位开出罚金,还会对负责人进行相关必要的法律追究。
  
  
  


·犯罪预备具有特征都有哪些
      犯罪预备具有特征都有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


·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案件的审理中有一类就是刑事案件,不少朋友接触到民事案件的情况比较多,对于民事案件相对熟悉,但是对于刑事案件就较为陌生。对于刑事案件涉及的法律以及审理的程序都较为陌生,甚至根本就不了解。接下来,我们就给您普及下刑事案件审判程序的知识。 一、什么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


·对于玩忽职守罪是故意吗?
      对于玩忽职守罪是故意吗? 一、对于玩忽职守罪是故意吗?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解释是什么?
      毒品犯罪对社会和家庭危害很大,我国历来是严禁毒品交易的。可是在一些偏远山区,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种植罂粟等毒品植物。在这个犯罪过程中,少不了那些非法携带毒品植物种子、幼苗的人的参与。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犯罪,那么,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的处罚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


·自首与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您都知道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相关的犯罪之后,主动的投案自首,并且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是属于自首的字数,在我国可以从宽或者是减轻处罚。除此之外,我国还存在着当庭认罪,很多人想了解一下。自首与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自首与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当庭自...


·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
       一、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 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进行法律、道德教育。《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道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二、治安拘留可以...


·故意杀人罪民事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民事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


·一个人绑架罪能判几年?
      一个人绑架罪能判几年? 一、一个人绑架罪能判几年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


·被批捕了是不是一定判刑坐牢?
      一、被批捕了是不是一定判刑坐牢?是不是被判刑需要坐牢,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